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资料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资料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诉讼中,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并出庭辩护?
不允许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除非当地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十五)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刑事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律师可以要求看卷宗嘛?
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根据该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查看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所有案卷,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搜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从犯开庭时请律师辩护还管用吗?
刑事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检察院证据不足,未经法院审判,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律师的作用就是依据被告人的主观、客观、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从法律角度保护被告人。
自首、立功、已经全额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或原告人谅解,究竟属于从犯、帮助犯还是胁从犯,等等等等,都是法官的量刑情节,有部分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范围,都是可以尽量争取的,何谓管用不管用呢?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应该请律师吗?谢谢?
应该请律师。
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审查***期间,要依法审查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证据是否合法取得,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之间是否形成锁链。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被告人是否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_a***_]的情节,是否有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根据审查后的证据,决定退回侦查、不起诉或者移送***提起公诉。
这些问题,牵涉到许多法律专业知识,一般的当事人是搞不清楚的。
法律赋予了律师的职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可以会见当事人,经同意,也可会见被害人和证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可以提出对被告人无罪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意见。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以后,被告人应当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聘请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以维护其合法利益。
刑事案件处理个人认为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就与外界隔绝了,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的,只有具备律师资格的人才能获得会见机会,案件的进展情况也只有律师才能掌握,所以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至关重要,它能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
所以,律师介入越早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越能充分得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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