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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律师科普宣传活动,婚姻继承法典型案例及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继承律师科普宣传活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继承律师科普宣传活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2. 2021年通过并实施的法律?
  3. 继承为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
  4. 自媒体账号上的文章可让后代继承、自媒体账号能转让给下一代吗?

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涉外继承,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法律关系。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法定因素。主要表现为:  (1)继承主体涉外:继承主体是继承法律关系的承担者,继承主体涉外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继承人虽然不是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如果被继承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被视为涉外继承。(2)继承客体涉外:继承客体是继承法律关系主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遗产。继承客体涉外是指作为继承法律关系客体的遗产在国外。只要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国外,不论该遗产是动产或不动产,不论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否是本国国民,该继承都被视为涉外继承。  (3)继承的法律事实涉外:与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继承的法律事实涉外是指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在国外立遗嘱等,都属于涉外继承。  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只要出现上述一种情况,就应认定其为涉外继承,在司法实践中,涉外继承常常涉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涉外继承因素,涉及多国的法律适用问题。

2021年通过并实施的法律?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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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同时废止。)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国防法,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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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为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理由如下: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所以是事实行为。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而非依据继承人的意愿来进行,所以是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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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即可以继承,不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婴儿等未成年子女均有继承权。因此继承属于事实行为。

媒体账号上的文章可让后代继承、自媒体账号能转让给下一代吗?

怎样让我们辛辛苦苦在头条上面创造的文字,能够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呢?这些文化作品像一个房地产一样的是有价值。并不是昙花一现的。是我们一生的经验的总结。是我们祖祖辈辈智慧的结晶。

***如可以有传承下去的话。那么一个又一个的家族,将会有长长的历史文化和创作积淀。就像一座高楼大厦一样的,在几代人的努力下,可以绽放出无穷的光芒。

所以当我们今天开始从事于头条创作的时候,就希望这个账号是可以传承下去的。而不是昙花一现的。随时都会被封禁或者被解散了。有恒产才有恒心。现在的著作权知识产权等等也是需要有一个继承的法律。

我们过去已经有了著作权法。但是这种著作权法主要是用在纸质媒体上的。现在我们有了互联网,有了电子的创作。有了电子产品的知识产权。这些产权如何有效的继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很重要的课题。值得大家认真的关注,研究和解决。否则从浙江杭州的情况看,我们头条上的很多作者都是50岁以上的了。等到辛辛苦苦创作没有几年之后,这个账号就会停滞了。过去的心血全部白费。后代人也看不到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文化,我们的热血和青春了。作者为高级#经济师##策划# 。#新媒体##自媒体##我要上头条##微头条日签##百粉##正能量##千粉互娱##杭州头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继承律师科普宣传活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继承律师科普宣传活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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