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豁免权的含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豁免权的含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豁免权?
豁免权又称律师豁免权,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什么是豁免权?
豁免权又称律师豁免权,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
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什么是豁免权?
豁免权,又称律师豁免权,指在 刑事诉讼 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 辩护律师 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司法豁免权是什么意?
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派出的外交代表或有特殊身份的外交人员和组织,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一种制度。
司法豁免权的重要依据是“在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这一原则认为,根据国家***原则,各***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管辖与裁决的问题。 司法豁免原则包括刑事司法豁免和民事司法豁免。刑事司法豁免权是完全的司法豁免权,外交代表即使触犯驻在国刑法,也不受驻在国的刑事司法管辖。而民事司法豁免权是不完全的,有限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豁免权,一般又称律师豁免权。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司法豁免权是指一国或者国际组织驻他国的外交代表免受驻在国刑事、行政和民事管辖。
从我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看,外交人员、某些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的代表享有司法豁免权是一项原则,但是,民事、行政的管辖豁免和刑事管辖豁免不完全相同,刑事管辖豁免是完全的,而民事、行政的管辖豁免却是受限制的。
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派出的外交代表或有特殊身份的外交人员和组织,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一种制度。
司法豁免权的重要依据是“在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这一原则认为,根据国家***原则,各***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管辖与裁决的问题。
一般任何国家都不强调“司法豁免权”,只是对某些人的执法,必须经过特殊程序。例如搜查人大代表的家,必须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司法部门不能自行其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豁免权的含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豁免权的含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