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辩护律师没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刑事案辩护律师没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律师在选择辩护人时,是不是不论好坏的?怎么选择才正确呢?
- 大家都来说说律师都有哪些苦?为什么很多人坚持不下去?
- 很多律师昧着良心给人辩护的时候心里不痛么?
- 法院不让代理刑事申诉的律师调取定罪证据,怎么办?
-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律师在选择辩护人时,是不是不论好坏的?怎么选择才正确呢?
据我的理解,你这个问题应该表述为:在选择辩护律师时,是不是不论好坏的?怎么选择才正确呢?
选择什么样的律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大多律师,都有自己的专攻领域,如民事、商事、刑事等。请刑事辩护人,当然要请擅长刑事辩护的律师。一般的案子,就请一般的律师,沟通方便,价格便宜;重大疑难案件,如经济条件较好,可以请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大律师"。
有些案件本身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也简单,请谁辩护结果都一样,这种情况下,就没必要去花"冤枉钱"。
对于请律师,一般是根据身边人的介绍,但是这里面也有套路:律师向熟人承诺,介绍一个案子,给一定金额的介绍费,这就使得“口碑"变化莫测、真***难辨。
大家都来说说律师都有哪些苦?为什么很多人坚持不下去?
律师苦吗?我不认为律师苦。律师用他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服务,而后收取报酬,是一种有偿服务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化纷止争使社会达到稳定。多么神圣的职业,苦什么?我不认为苦!
旧社会称“刀笔吏”。小时候听老人讲过一个事;一富人土地紧邻一穷人土地,富人家犁地时一年过垅的距离放大一点点,垅数对,而穷人的垅距就小了,每年的一放一收几年下来便多出一垅,而穷人就少了一垅。这样就要对薄公堂了,穷人不识字又没钱请不起律师,富人请了个“刀笔吏”。这个“刀笔吏”只用四句话“二牛耕地,一人扶梨,牛奔青草,错蹚一梨”,便轻松打赢了官司。这就是旧社会的律师。我想新中国的律师决不是旧中国的“刀笔史”吧,您说呢?
恕我愚钝,除了部分律师是为维***律尊严、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外,很大一部分律师干的是“有效无效,责任尽到”的活计。这部分律师,官司赢了名利双收,输了丢名保利,反正不承担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我曾经参加过一起民事纠纷的调解,双方都请了律师进行代理。本来是一个小纠纷并不复杂,但是被双方的律师搅得当事人剑拔弩张,场面一度混乱。主持调解的工作人员非常老练,他马上让这两个律师交换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进行辩论,用他们的矛戳他们的盾。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了,这个***马上就被化解了!😂😂
我不是律师,按理说我没资格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从我2010年为沪一中刑初184号案做辩护后,切身休会到律师的苦和累,当一名律师确实不容易。2010年十月十七日,我接到沪一中院的通知,让我三天内到上海一中院查阅案卷,二十号出庭为儿子故意伤害案做辩护。我连夜奔赴上海,十八号预约在一中院会见厅***案卷连夜阅卷书写辩护词:。法庭上我义正辞严,驳得公诉人徐面红耳赤,他几次站起身,指着我恶***地说:幸亏你不是律师,要是律师,今天你别想走出法庭。过后,我一直在想:律师真不容易啊!若不给公,检,法配合,随时会有坐牢的风险。万幸,这次刑辩,我是农民,不是律师。
很多律师昧着良心给人辩护的时候心里不痛么?
昧着良心,给人辩护。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对律师职责的不了解,对律师得不尊重。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a***_],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法律定位律师为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是职责所在,任何一个被告人,不论罪行轻重,站在辩护的角度,总有或无罪,或罪轻,或减免处罚得情节,辩护人要提出来,有利于法庭全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何来昧着良心?
谢邀!作为律师一旦担任辩护人,便需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侵害其利益,这是《律师法》及律师的职业操守所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辩护律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与有关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当然现实中也确实会有一些律师利益面前践踏法律法规,颠倒黑白的做法,这种律师心疼不疼?不懂!但我们有良知公德的人心会疼!还是希望他们坚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大众服务。
不能这样说,你换个角度吧,如果你是被告,别人是原告,你是希望律师给你辩护还是不辩护?如果律师昧着良心不给你辩护,或者辩护不用心,律师拿钱心就不痛?
所以如果非要上升到良心方面的话,不辩护伤害被告人,辩护伤害原告,与其都是伤害,为什么不用心在雇主这边呢?
法院不让代理刑事申诉的律师调取定罪证据,怎么办?
谢谢邀请: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首先联系检察院后申诉,因为他们有监督权。如若检察院不作为,可以向***纪委举报。律师的职责就是辩护,法律角度未考虑到或存在异常问题的,律师就需要找出证据证明,拿到法庭上才能成为申诉的证据。
作为***审理案件,掌管我国的法律审判权力。必须重事实、重证据,预防冤家错案的发生。
谢邀!
刑事案件的申诉是再审程序的开端之一。被告人或其近亲属都有权申诉,并有权请律师进行申诉。因为历史沿革的原因,我们国家由于刑事案件判决后的案卷管理很严格。获取定罪证据,也是进行申诉的必要条件。对于判后案件的阅卷法律没有细化的规定,但实践中是可以做到的。我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般来讲,申诉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诉材料的书面形式审查。当事人或近亲属的申诉递交到人民法院后,立案庭需要做书面审查。审查的基本范围:1-申诉当事人或近亲属的基本情况,也就是申诉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申诉理由审查,就是要判断判决书错在哪里?是无罪申诉还是罪轻申诉要搞清楚,其中罪轻审查要看是否超过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3-申诉附带材料审查。判断申诉是否成立以及表述的可信度。如果这些都不清晰,可能给你一个答复,通知不符合条件,第二阶段,如果第一阶段申诉成功,发放受理通知书后,***会在一段时间内干两件事,一是通知当事人或近亲属进行询问,二是再请律师阅卷,然后征求律师意见。
我们回到题主的问题。***不让律师调去案件定罪的证据,可能基于以下情况:1-申诉没有发起,申诉都没有提交审查,就凭律师证、律师函、委托书三证就贸然去***要求看卷提取有罪证据肯定是不行的;2-发起的申诉没有进入立案阶段,3-律师与委托人中间的委托关系不能确定、确信,4-当事人或近亲属或代理律师身份不确定。5-其他。
怎么办?1-应该做好细致的申诉工作。2-加强与负责审查的办案人员沟通获得信任度,3-如果确实该看案卷了又被拒绝,可以向***领导反映。
值得一提的是,申诉的形成应该以调去证据为前提,以便更好的申诉,而阅卷时机又是滞后的,这是矛盾的。所以,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刑事案件申诉的细则,规范行为,提供方便。打通司法救济渠道。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
自愿普法,非礼勿喷!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律师可以代理申诉。
对于申诉前刑事案件正常程序阶段,律师阅卷权是确定的,受到充分保障,而且被告人在庭审阶段会一一获知指控其有罪的证据。对于聘请辩护律师阅卷这项权利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充分利用,如果放弃了,到判决生效后,才想到行使,就本末倒置了,这样肯定不利。
刑事申诉阶段的律师代理并非常态下律师辩护,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详细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律师在刑事申诉阶段的阅卷权,是否给律师看证据卷,完全由接待受理人员自己把握。
如果这样,又确有冤情,那就一级一级继续申诉吧,或许去主动收集一些新的证据,或者寻求舆论监督,可能会有些突破。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谢邀。说几个本人的经历怎么样?
1、半路接手的开设***案,委托人是未成年人还是从犯,管辖机关在几百公里以外,人已经被逮捕两个多月了。
现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想把人早点保出来,下午给检察官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最近都好忙,只有明天上午上班之前有空闲,听到这句话,好勒,抓紧时间完稿,然后二话不说驱车200公里,连夜前往当地住下,第二天上午一早7:50准时出现在检察院门口,与检察官进行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检察官看过以后说可以取保。
2、电信诈骗案代理二审。小伙子其实挺亏的,大学刚刚毕业误入***团伙,在里面干了十几天获得1000元的薪水,然后公司被端了,一审期间他以为事儿不大也瞒着家里,所以没有请律师,***给他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但原著律师毕竟不上心啊,开完庭连辩护词都没交,结果一审他判了四年三个月。
家属找到我,让我代理二审,我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然后阅卷。好家伙,团伙犯罪,47个被告卷宗2000多页,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整理了阅卷报告,然后我发现这个案件一审***判的确实有问题。
首先,他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最基层的组员,他上面还有小组长,有总监,有老板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他的刑期竟然比他的小组长还重。
其次,审计报告给他鉴定的***犯罪数额是160多万,但事实上他只骗了一笔,他是5月下旬才入职的,但是审计报告把整个5月份和6月份的***数额都算在了他的头上,起因只是因为他在讯问笔录里面说了一句话,我是5月初到公司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讲这句话,是属于记录错误。
因而这是一个可辩的案子,于是我当即提交了调查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把这份笔录给排除掉。另外,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调取他的手机,因为据他所说,5月下旬他回学校拿毕业证,然后在学校住了几晚,这中间坐了高铁住了酒店,所有的app上都有消费记录,他是毕业以后才到公司去的,那么只要把这些电子数据提取,复原他当时的活动轨迹,可以证明他确实是5月下旬到公司的,这就可以把5月上旬的几笔犯罪数额给排除掉。
除此之外,我还[_a1***_]民***二审开庭审理,整理了所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辩护词,多次致电法官一定要开庭审理,将相关没有查清的事实进一步查清。但是也怪他倒霉,正好赶上疫情,法官提审和开庭都非常困难,所以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中间还下了一次中止裁定。
感受不到律师的体验。说说我唯一一次跟律师打交道的感受。三个字:传话筒。法律上。基本没给我任何帮助。在中国。多数人都没法律常识。所以出了点事基本就生病乱投医。任由律师牵着鼻子走。。亲身经历。不针对任何律师。谢谢!!
我看在中国做刑事律师很难。
很多事情给当事人是很不好解释的,这个案子你努了很多力,自己的专业水准也完全发挥出来了,***并没有***纳你的观点。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律师你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是非常难的,当事人认为请了和没有请是一样的,这就使律师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很低,这就意味着律师的生意会越来越少。如果过多地考虑生计,业务就会越来越差。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生活都不是很好,支付律师费也是有问题的。
所以,我认为做刑事律师很难。
对普通人来说,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基本上就是只能被动等着刑罚加身。想要以一己之力对抗国家机器那是很难,很难的。
所以学点法律常识很重要,否则从侦查开始就会主观上以有罪推定的方式一步步套住,最后即使是冤的,也是无力回天。除非出现“死人”回来了这样的极端无罪证据出现。律师的作用也就体现在及时跟当事人普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也是给侦查机关增加办案难度,所以有时候办案单位也不欢迎律师,甚至想方设法阻止律师会见,律师的办案风险也就产生。
只要侦查阶段证据固定完毕,律师的作用有时候会变得非常微小,不管过程如何,不管事实如何,小的瑕疵可能办案人员也不会在意,最后三对一,当事人还是按照他们最初设定的方向定罪处罚了。
不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本人还在实习期,近期和师傅接到一个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因为案情不复杂,所以基本上都是我来做。被告犯合同***罪,还委托了律师,被告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了,可是他的委托律师没发现这个自首情节,导致被判了三年。后来经过二审改判两年。不是说刑辫律师没用,而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要尽职尽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辩护律师没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辩护律师没用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