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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是否犯法,法律咨询犯法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是否犯法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是否犯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律师提供虚假证据是否违法?应该如何处罚?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2. 律师明知当事人的所作所为不合法,还混淆是非进行辩护,结果官司打输了,法院应该判律师有罪吗?
  3. 网络传教违法吗?

律师提供虚***证据是否违法?应该如何处罚?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律师提供虚***证据属于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律师明知当事人的所作所为不合法,还混淆是非进行辩护,结果官司打输了,法院应该判律师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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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是否犯法,法律咨询犯法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作为嫌疑人一方的代理人,律师当然得替他辩护,这不是混淆视听。无论哪国律师,替被代理人辩护,是其基本职责。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自己辩护和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这是一项基本***,律师参与辩护,也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律师作为辩护人,维护的是任何公民都享有的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能有效制衡及监督公权对私权的侵害。

【说辩护律师“胡说八道”的人是在“胡说八道”】

律师在法庭上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叫辩护,律师的辩护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最大化地争取和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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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题中说的“胡说八道”一词,其实是对律师辩护原则的曲解,笔者下面试图用三百字给你把道理说明白。

首先,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替自己的当事人“说话”。本问题的提出者的语言表达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其主要误解在于律师明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却还要替他“说话”,这一点得明确:辩护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必须说对当事人有利的话。

第二,律师不负有检举揭发自己当事人犯罪事实的义务这是法律对辩护律师的职责定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不能承担检察官公诉角色去检举揭发自己当事人的罪行,这是辩护律师义务,法律在这方面对律师有豁免,不能因此给律师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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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护律师所有辩护活动都严格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一个合格的律师替当事人辩护肯定是依法进行,并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的。法庭才是辩护律师针对案件发表意见的地方,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此时即使受害方听到律师是在“胡说八道”,也不能进行攻击,因为对辩护意见和观点的***信在于法庭,有个别律师为了取悦当事人的心情,用缺乏证据支撑,过于偏离事实的观点来辩护时,法庭也会给予警告制止的。

法治社会,我们越来越需要律师。学点法律常识,走近律师,了解律师,慢慢理解律师吧!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从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个是大家朴素的感情都认为坏人应当得到惩罚,但是现在文明社会告诉我们,即使一个所谓“十恶不赦”的人,也应当经过正当的程序之后才能将他定罪。享有律师辩护权就是在正当程序项下的被告人所拥有的正当权利。此外,刑事诉讼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能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也就是说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在国家公诉机关。说到这,我想大家就会明白了,既然被告人享有律师辩护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律师当然就有竭尽所能为被告人辩护的义务,那么从这个角度出发,何来混淆是非之说呢?既然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在公诉机关,那么即使公诉机关败诉了,那也绝不是律师导致的,律师不是魔法师,不可能将黑说成白,公诉机关[_a***_]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自身准备的证据严重不足。既然都与律师无关,怎么可能还将律师投入大牢呢?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说,律师虽然要竭尽所能为当事人的利益而斗争,但是,律师的辩护权也应当在法律规范下进行。举世闻名的刑法第306条即辩护人“伪证罪”就悬挂在每个刑辩律师的头上,如果我们辩护过程中一个步骤不规范,就可能被国家有关机关指控为犯罪,这种职业风险时刻提醒着律师,即使这样做可以让你的当事人无罪,也万万不要做伪造、毁灭证据的事情。

我们生活在一个依照法律强制力构造起来的世界。无论是买一份快餐、卖几只股票,还是交一份房租、订一个酒店,都是法律在支撑着其中的基本秩序。

理解现代法律,首先得掌握一个基本的人性准则——人不是神,人会犯错。

正因为“人不是神,人会犯错”,所以,我们要制定法律,要依法治国。

正因为“人不是神,人会犯错”,所以,你讲“律师混淆是非进行辩护”这句话可能是错的。你认为“律师混淆是非”,律师不一定这样认为。当然,这并不是说律师不会混淆是非。从程序上,谁掌握认定“律师混淆是非”的权力呢?不是你,不是律师,是法官。只是你讲“律师混淆是非”,人们不大会当一回事的,除非你能说服警察立案侦查,最后法官判决没有法官的判决,你说的都只是一面之词。

律师的任务是为其为委托人辩护,但是,律师的辩护并非是没有底线。律师不能出卖当事人,但是,当律师以“坏”的手段为委托人辩护,例如伪造证据,律师也可能涉嫌犯罪。从这意义上,“律师混淆是非”,的确有可能涉嫌犯罪。

不过,要注意“律师混淆是非”与律师涉嫌犯罪并不等同。你需要判断律师是否触犯以下条款: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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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法庭上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叫辩护,律师的辩护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最大化地争取和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被告人应有的权利,不能被剥夺,

本问题中说的“混淆是非进行辩护”一词,其实是对律师辩护原则的曲解。

首先,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替自己的当事人“说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法律规定明确: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必须说对当事人有利的话。

第二,律师不负有检举揭发自己当事人犯罪事实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因此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不能承担检察官的公诉角色去检举揭发自己当事人的罪行,这是辩护律师义务,法律在这方面对律师有豁免,不能因此给律师定罪处罚。除非辩护律师知道的情况属于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的的情形,彩英到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因此,律师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辩护是合法的,可能被害人及其家属会被辩护人的辩护理由很反感认为是胡说八道,但是这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法律赋予的,律师没有犯法不会有罪。

网络传教违法吗?

信仰是向圣贤学习,圣贤是榜样,是模范,是老师,向他们学习无上的光荣。是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歪曲了学习二字,别有用心,目的不纯,就不是传教,是放毒,是盅惑,是***人心。
不管是什么手段传教,你自己必须明白,你自己学的如何?做的如何?你有没有资格去传教?
自己被别有用心的人***了,不知道,还死其百列的去传教,是助纣为虐,是帮凶,是践踏信仰,败坏信仰,是信仰的败类,是民众的败类,是社会的败类。
传教的目的是什么?取悦于信仰,取悦于神佛,为了自己的家庭平安,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传教。是自私,是欲望,是最大的贪图。

佛教,***教,***教,道教,儒教。不可能在网络上禁止,不管他违法,儒教而言,道德三字经。人大人员素质低劣,使法在人们生活远离,错误法律,请问律师,佛教中,心经金刚金大悲咒在头条传播违法吗,什么情况属于传教?!

按联合国国际惯例定义,按国家的宪法来,网络上传播的是全球的人类人文历史文化,社会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哲学文化,政治文化,科技文化,自然科学文化,日常生活文化……等等。

有史以来,地球地表上生活过的所有的个人,互相分享看法,分享宇宙观,社会观,人生观,世界观,生活观……等等,都是可以的。这是进入文化文明社会的标致。

***的会有全天下的公共评论。

***恶丑的也会有全天下的公共评论。

一切的都会在光明下进行公义的判明。

一切的都围绕着核心价值观运行,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古今中外,地表的文化文明历史,上万年,真道,真理,文化,……等等,会永远的伴随全球地表人类社会,会永远的被记录,被传承下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是否犯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是否犯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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