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人质证提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人质证提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诉讼法规范是什么?
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中国目前还没有宪法诉讼,因此没有规范违宪案件审理的程序法)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适用法律平等原则。
(4)诉讼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原则
(5)人民检察院对诉讼实行监督原则。
(6)公开审判原则。
刑事律师如何做好法庭发问?
庭审发问,就是质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已掌握的证据,没有异议的问题。所有的刑事诉讼案上交给法院,证据确凿,量刑先期已预判好了,庭审只是一种形式,确认质证备案一下。当然有可能庭审翻供和嫌疑人提供有力证据这两种可能,前一种可能会从重判决,后一种***会退回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和补充材料。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案的概率极低,只能在定性上决定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案子在检察机关签发逮捕证并经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核实后律师才能介入,犯罪事实已确证无误了,无罪辩护基本没胜诉的可能。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刑事律师在庭审中发问的对象一般来讲是公诉人;公诉人为了指控犯罪成立通常在法庭上出示的是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如果刑辩律师在工作中掌握了被告人有无罪的证据的情况而公诉人并没有出示相关的证据,这需要辩护人在法庭上询向公诉人询问这些证据没有出示或者没有调取的原因,因为调查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并移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义务。
未经开庭质证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吗?
三门诉讼的证据都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民诉、行诉、刑诉(法修改后对外逃嫌犯)被告缺席,应视为被告未举证、未作出明确意思表示;原告出示证据应作为已经质证,按程序法和法释的相关规则裁判。
当然可以,只要是合法收集的,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就可以。要不公安机关凭什么对犯罪嫌疑人***取强制措施,检察院凭什么批准逮捕,检察院凭什么起诉。
***判决前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是必经程序,是对收集证据程序、收集的证据来源[_a***_]合法,是排除非法证据,***信合法证据的过程。不是必须经***证明合法才能成为证据。
依我之见:‘’未经开庭质证的证据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为什么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也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呢?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规定。
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审判程序一章中在原来一审普通程序丶一审简易程序的基础上,针对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最高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小案件增多的办案现实新增加第四节二百二十二条至二百二十六的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1,该速裁程序规定一一一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可以实行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同时该速裁程序还规定一一一可不受一审普通程序关于起诉书丶传票送达限制;3,该程序还规定法庭审理案件时可‘’不进行法庭调查‘’。
二,那么,‘’速裁程序‘’规定一审庭审时,A,‘’不进行法庭调查‘’,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适用该程序不会象普通程序那样被告人陈述其指控的犯罪事实;
意味着也不再需要检察官当庭一一展示在卷的全部证据;
更意味着也不会再让被告人对在卷证据一一发表‘’质证‘’意见;
而不再让被告人再发表‘’质证‘’意见一一也意味着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检察官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复核证据时己经将公安机关收集的涉案构罪证据丶事实情节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也就是说法律关于定罪证据必须经当事人‘’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己经提前至审查***阶段;
B,这种‘’不进行法庭调查‘’,而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审查***应听取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丶委托代理人(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当然也包括对案件证据的意见,而这种在审查***阶段‘’听取(多方)意见‘’,实质上就是‘’质证‘’的一种表现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人质证提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质证提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