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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岳母婚后给小两口出资买房,该出资该如何认定?
  2. 用虚假身份与他人产生感情并且发生债务后失联,算诈骗吗?

岳母婚后给小两口出资买房,该出资该如何认定?

律师点评

1、婚姻期间,毛女士出资70万元小黄和小余购买房屋登记在小黄名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视为毛女士对小黄和小余二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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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虽案涉借款70万元属口头约定,但本案中因老黄作为证人证明购房时70万元系小黄和小余共同向毛女士的借款,与转账事实形成证据链,所以可证实借款关系,故法官予以***信。

3、补欠条行为,因系小余个人行为且又系离婚之时,故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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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能得以胜诉,主要是平时小黄对自己父亲老黄态度很恶劣,使老黄伤透了心,才能在关键时刻为自己的儿媳一方作证,但这种情况是很少会发生的,多数夫妻离婚时两个家庭因为财产问题闹的不可开交。那么我们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既能避免谈钱尴尬又能防止人财两空呢?

比如在该案中,小余可以在买房的时候自己给其母亲毛女士出具一份借条,证明其70万元房款系借款性质,因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对外所欠债务,能证明用于夫妻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用虚***身份与他人产生感情并且发生债务后失联,算诈骗吗?

首先,***案比较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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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看上去的确像***案,但是也不能断定。***案难认定,难就难在主观要件构成证据的认定上。

***的民间说法(俗语)、实际***(生活事实)、法律上***(法律事实)之间区别很细微,一个细节就能改变定性。客观地说,民间很多经济来往都符合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但是找证据来证明却很难。

比如:王某李某10000元钱,约定年底前还,实际上王某明知年底前还不起,还承诺年底前还,你说这是什么性质?依照法理王某主观上已经符合犯罪条件。但是证明犯罪“主观故意”的证据呢?王某完全可以有若干个理由说明当时的预判年底是可以偿还的,而证据必须具备“唯一性”特点,不能存在第二种可能

“疑罪从无”,没有法律认可的证据支撑,公安能移交检察院吗?检察院敢批准逮捕、然后提起公诉吗?最后还是走民事法律程序。再比如:你花1000元买了个花瓶,后来知道这花瓶实际上只有100元,有人肯定说这是***,法律认可的可能是商业(买卖是商业行为)欺诈,这就有两个执法主体:普通***归公安局管,商业欺诈归工商局管,理论上应该是归工商局先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的或犯罪的移交公安局。

题主说的看上去已经清楚了,但是涉及法律的焦点问题不可能说清楚。比如:“男女朋友”是什么含义?公开同居还是“秘密来往”?同居多长时间?这期间他们之间经济关系处于什么状况?有什么变化?如果公开同居若干年了,相互经济关系早已融为一体,这借条还有多少证据意义?我与老婆结婚30多年了了,我可以给老婆写1亿元的借条或欠条,有法律作用吗?最多就是民法上的意义,对于刑法根本不能说明问题,很难说是证据。再比如:“(像)向我朋友借了七万多”,有借条吗?没有借条凭什么说是“借”?馈赠不行吗?借这七万元是怎么用的?是不是“借钱”时说的用处与实际的用处不一致(虚构事实)?***定对方称母亲病了才借钱,实际上这七万元也花在了母亲治病上,就很难说是***。再比如“用虚***身份”目的到底是什么?也存在多种可能。总之,凭题主的描述很难断定是***。

其次,“做笔录的民警”没有立案

公安机关的运行机制并不是外人想象的那么简单,总的原则是依法办事。工厂生产产品是硬道理,从订单开始;公安破案是硬道理,从立案开始。这个比喻其实不恰当,因为工厂代表本[_a***_],公安却代表国家。有一点是相同的,接受订单与立案这个入口工厂与公安机关都会重视。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建议、派出所(办案单位领导)和县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审核、县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才能立案。“做笔录的民警”最多只有建议权,有时仅有受案权,“一会请(当时)当时做笔录的民警吃饭,一会请泡脚,人家就是不立案”,你说这能怪谁?我不是暗示你朋友请有立案权的人“吃饭、泡脚”,就是请有立案权的人“吃饭、泡脚”,没有建议人、审核人明确的意见,他也不会、甚至说不敢直接签字“同意”立案。凭我直觉,如果双方同居时间长,这事最终没有多少实质性效果,但是立案应该是可以的不能因为公安在***案上无效投入太多就所有***案件都不立。也不能因为“立案”后将面临“撤案”就直接不立案侦察。即使不符合立案条件,也应该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

第三,参考建议

法律知识才是底气,远胜于“吃饭、泡脚”的作用。“当时做笔录的民警”接受当事人的“请吃”、“请泡”显然是不当的,也是违反内部纪律的。“拿人的手不短,吃人的嘴不软”也是常人做不到的,也说明你朋友识人不慎。与其在“请吃”、“请泡”上下功夫,不如你的朋友或你本人找个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或者有经验的律师(中国律师多是“全能法律人”,所以推荐位次)咨询一下,实事求是地向他叙说具体细节,然后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去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相关问题,想必必然有收获。实在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只有在民事诉讼上下功夫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钟律师直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钟律师直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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