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李律师直播间婚姻真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李律师直播间婚姻真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加油妈妈李律师的情人是谁?
小沙。
小沙是李修平的秘书,之前苏青并没有太多的怀疑,但两人已经出现了裂痕,是在周南南无意撞见后告诉苏青的,而后两人演了一场戏得知的。
周南南故意去公司找苏青,并告知李律师给自己转了钱,而苏青利用打电话确认了是小沙告诉李律师转了两百万。
庭审越来越近,不知李律师和潘律师的证据收集怎么样了?
打官司对证据的要求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你主张请求事实,那官司只能是败诉。
委托律师办案,委托人(当事人)必须提交证据。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除了签订委托条款约定外,委托人必须提供证据线索,必须配合取证。律师不是万能的,取证不一定如愿,甚至空手而回。开庭日近,应当主动取系律师,了解取证进度。如果委托律师贻于行动,不主动履行委托事项,应督促尽快行动,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一定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七天前提出,否则贻误战机,造成官司败诉。律师不力的,及时撤销委托,另行委托他人。如何是委托人未尽义务的应主动履行义务,该提供线索的提供线索,该给付调查劳务费的及时付清,发生其他额外费用的及时主动支付。
记住,一定要在一审时将有利于已的证据交足,不要幻想留到二审做杀手锏,二审***不一定会支持。
如果说有什么直接有效的证据,根本不用等到今天;律师不是***,律师擅长分析辩解,提出各种观点和看法。
最重要的是律师的观点,能否取决于法官的认可;如果得不到法官的认可,再多的所谓证据都是无效的。
这个问题也是网友关心的问题,但网友们也不用太操心。答案是肯定的
潘克律师是刑事律师,从民事转刑事案件,性质不同就要从不同角度分析证据案由和诉点,当事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
支持查找真相!网上有很多当事人的视频,文章,图片,声明,这些能不能作为证据呢?咱也不懂[打脸][打脸][打脸],网上的讨论太精彩,但是都是碎片化的讯息,聊作谈资而已 网友们化身心理专家分析判断,就差直接换他来办案了[中国赞]。
潘克律师说这是一个社会案件了,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已有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中国是一个越来越规范的法制社会了,保障合法人的权利 ,作为普通人相信社会,相信法律,知法,懂法,守法,同时 保有良知和善良,但也需同时带点锋芒。
李在镕三审招募新律师竟是主审法官老领导,还希望得到什么结果?
谢谢悟空官方邀请!
首先说这个题目有点“本地化”了,韩国的***系统是没有“老领导”这种说法的。韩国这种三权分立制之下,法官是代表法律的人,换句话说此时他她们是“至高无上”的,所以说在这行是没有什么“老领导”一说…… 呵呵😊
这次承接李在镕案的韩国太平洋法律事务所,新进“入队”的律师车汉城(64岁)是2008年-2014期间出任过韩国***院大法官,2006-2008年他曾担任过韩国***院行政处处长(这就是老领导一说,来源吧)
在韩国高等******官是享有“正部级”(长官级)待遇的,而车汉城担任过的行政处长,说白了就是管后勤的,哪里管得了***官?这不是笑话吗?
车汉城担任***官期间,同期***官就有主审李在镕案终审的韩国***院二部金昭英***官,高英銲***官。可这两位***官也将在今年8月和11月结束***官任期,退休回家了,想得到“照顾”已无可能。
其实李在镕案辩护律师团,遴选车汉城的原因,与其说是“找熟人”不如说是想找个更理解“***官判案思路”的律师而已,像韩国这种资讯高度发达的国家,想***“太难了”
按我说,李在镕在终审中有非常大的可能被翻案“重新入狱”的几率非常大。
首先是韩国民众舆论普遍对韩国***二审中,对李在镕“判二缓四”的结果不满,这个社会舆情倾向对李在镕非常不利。
第二,二审中不予***纳的一些证据如“安宗范记事本”证据,被“崔顺实”案判决***纳,如果“朴槿惠”案也将***纳,那李在镕必输无疑!因为这可以确认李在镕为了顺利“升任”三星会长,行贿***。
第三是今年韩国***院***官普遍任期届满,新进入选的***官“有可能”是具有进步倾向的***官做出最终判决,如果[_a***_]是这样“李在镕”想翻身一个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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