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醉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醉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醉驾入刑是谁提出来的?
这是我国人大提出来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醉驾入刑是由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醉驾入刑提案第一人施杰提出来的。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入刑的初衷和提出的第一人是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施杰提出的都是为了维护生命。
因为已有交通肇事罪,可以在交通肇事罪进行修订,新设危险驾驶罪,势必会增加犯罪人数。醉驾涉及人员伤亡可以用交通肇事罪,并且交通肇事罪刑罚更加高,不是1到6个月的拘役,而是3到7年的有期徒刑,这样对醉驾的威慑力还更加大。没有涉及人员伤亡,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法进行行政拘留。涉及民事赔偿可以进行民事赔偿。并且当年立法时也有法学专家提出,慎用重典。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施杰提出来的。
刑法修正案(八)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醉酒驾车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行为犯罪,写入我国法典。一时间,社会各界舆论哗然,引发了“醉驾入刑”的热议。
反对者称:醉驾入刑有违法律宽严相济政策;司法成本过高,长期难以为继。而拥护者则称:醉驾入刑有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排除了立法与司法脱节,导致醉驾量刑标准不一和适用法律不当的尴尬。
2011年6月10日,《民主与法制》针对醉驾入刑产生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等诸多国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刑法修正案的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施杰。他说:“醉驾入刑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
一般的醉驾会怎么处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我们公司的同事一个月前因醉驾被交警查到了,血检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60毫克,目前,驾照已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前几天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集了指纹,足印,声带,血型等相关信息,交警队说要刑事拘留七天,现在同事还在正常上班,只等交警队传唤送看守所执行拘留了。
一般的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仅供参考,本人长期从事公安基层工作,并已经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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