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老师打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老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师***过火是否也要严惩?
任何得到的果就是种下了因,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所以头上三尺有神明,做事且行且珍惜,不能为所欲为,你付出的是什么,就会得到什么,不要轻视任何你的行为,尤其为人师表,因为你面对的是比你弱小的多的童心,20年后,嚣张的报复并发视频,也是心理扭曲的一种表现,自然自食其果。你不把他当回事,那么事也不会把你当个人。
必须严惩,教室和老师办公室内要安装监控,便于今后调查时取证,孩子是未成年人,老师是成年人,***打小孩就应该受到严惩,否则个别老师会以为学生好为借口随意侮辱殴打学生
如果是强迫学生蹲地上用脚踹头,像旧社会死刑犯一样插木板,这不是一个为人师表做的事,就是一个变态狂,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管他***是什么身份的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你只是一个老师,受过这种虐待的人,不管你事业有多成功,想起那个片段,奇耻大辱,生不如死!
打小孩过火了只要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大多数家长都是谅解的,但某些教育工作者丧尽天良了啊,比判死刑的杀人犯都毫无人性啊,这样的情况难道同校的老师一点都不知道,一点征兆都没有?说到教师被羞辱了就同仇敌忾,一副不杀死打死不算玩的样子,看看自己,看看你周边的教师,天地良心啊!互相包庇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可能会更严重
适度的可以接受的还行,如若让人记恨二十三十几年的,可以想象是多么的可怕。我们的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是有一定的育人贡献。但另一面,把愤怒强加在求学学子身上,这有点说不过去。
如果老师***,受公安管制吗?为什么?
这要看老师***的对象是谁。***打到什么程度。如果老师上课***,当然,根据《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是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但是老师只是适当的惩戒你的孩子来达到管教你的孩子的目的,那么我认为教师***是对的。如果有人攻击教师的人身安全了,教师***来达到自卫的目的,那么这无可厚非没有说的啦,当然是应该的。如果教师无缘无故殴打学生,那么,不好意思,这样的教师已经不适合站在讲台上为人师表了!
老师没有***的特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老人殴打他人是和正常人一样处理,但是一般老师管教学生 只要不太过分,家长和学校都给与认可,家长不会追究老师的责任,所以就没有人报案, 因为未成年报案需要监护人到场,所以老师***的事,只要在情理之中,几乎没有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
所谓老师***这要由当时特定情况来界定。比如有的及个別学生在上课时自己不专心听讲,还做一些恶作剧影响別人学习,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在那分数第一,个别学生作业不做,奖金与班级成绩名次挂钩的年代里,个别老师出于恨铁不成钢,用书本砸学生头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我认为就老师***本身的出发点虽然不能说是对的,但也不能说是绝对错的。有些家长对自己孩子不好好学习有时也打过,可是老师就不能碰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话怎么解释,什么叫规矩,。教师是伟大的职业。哪一个教师不想自己的学生做状元,考清华考北大为他争光啊。理解他们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不管当官还是平民、老师还是学生……,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如果老师殴打他人,只要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公安机关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他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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