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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诉讼能力丧失认定?

刑事诉讼能力丧失认定?

刑事案件鉴定责任能力的评定具体如下: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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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是:1、***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三大障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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