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十个思维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十个思维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辩护如何询问关键证人、鉴定人和专家证人?
庭审中一般***用交叉询问的方式。在英美法系中,交叉询问有着一整套的询问规则,但在国内,并没有那么多的规则进行约束。也就是说,基本上,询问是自由发挥的,但也有一些技巧可循。
庭审中进行交叉询问的方式,举例来说,如果是控方证人,则先由控方进行询问,主要是围绕想要证明的待证事实,使得证人充分地将信息点表达出来。
控方询问结束后,再由辩方进行询问,询问要点则是证人证言的漏洞部分。此时对于证人而言,询问的问题和方式则相当具有攻击性。但是如果涉及到对证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法庭应当及时制止。
辩方询问结束后,由控方再进行一次询问,围绕证言所暴露出来的漏洞,进行圆场,相当于打补丁。
控方询问后,经法庭同意,辩方还可以再进行一次询问。
但是一般而言,在第一轮交锋后,证言基本上已经进行了充分展示,第二轮询问的火药味已经小了很多。
就询问技巧而言,一般来说,要服务于整个辩护策略,进行巧妙设计,这就需要相当的经验积累,结合具体案情而定了。
证人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鉴定人和专家证人则是运用专业知识帮助法庭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
庭审中,向证人及、鉴定人及专家证人发问需要有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需要庭审前仔细阅卷,围绕案件疑点,需要证人及鉴定人作出解释的问题,设计出需要发问的问题。
设计问题要层层递进,让证人、鉴定人来不及犹豫和躲闪,把最真实的情况呈现给法庭。
不要和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进行辩论和争吵,只请上述人员回答问题,对于证人、鉴定人所陈述的问题达不到证明标准和本案无关联等问题,在发表质证意见时陈述。
对以上人员的发问,必须在审判长的安排许可下发问,不能擅自发问。
怎样突破思维限制?
第一步:将你的限制性思维写下来
好好感受它,感受它带给你的情绪。
进入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的经验里面,充分感受这些不如意给你带来的痛苦、悲伤、愤怒、内疚或其他种种情绪。
第二步:从情绪中抽离出来
让一个成年的智慧的自己去告诉过去的自己,这些都只是你的思维,而不是事实。
你可能不会认同这个观点,因为你实实在在经历过很多事情,你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你怎么去挑战呢?
但你为它做的每一句辩护,都会让它变得更强大。
你希望达成自己的目标吗?
希望的话,请你相信它只是你的一个思维,而非事实。
第三步:尝试用一个新的思维去替代它
我的答案如下:
第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第二,认真分析你的强项和弱项,“扬长避短”,努力让你的优势更强,弥补短板的缺陷,用自信打破“思维设限”。
第三,勇敢尝试,结合你现有的知识和经验积累,稍加学习借力而上,保持耐心,总会找个那个向上的梯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十个思维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十个思维方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