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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那些号称没输过官司的律师,给罪犯辩护,怎么算输赢?
  2. 犯罪嫌疑人在隔离14天期间。律师应做些什么?
  3.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4. 为什么有些被告确实有罪,但还是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

那些号称没输过官司的律师,给罪犯辩护怎么输赢

无论涉及的民商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律师如果号称自己官司没有输过,那是扯淡!

评论律师业务的好坏,从官司的结果看,把它说成是否达到了诉讼的目的,或者是否达到了聘请律师代理的目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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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稍微了解刑事诉讼的人都知道,一个刑事案件,往往是经过了公安机关时间侦查,再经过检察机关的起诉审查,然后***到法院,面对这样的情形,一个律师说我办的刑事案件就没有输过,那也就意味着侦查、检察等机关办理的这位律师代理的案件都办错了,可能吗?

一两件、两三件办错了,有可能,但都办错了,怎么可能?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有经过辩护将重罪改为轻罪的、有将***的主犯辩护被认定为从犯的、有将***数罪辩护减少罪名的,这样的辩护就属于辩护成功,但是否是你所认为的官司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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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成功在不同人的认知中,含义也不同。

众所周知的某***案,被告人母亲不但要***判决儿子无罪,还要追究被害人的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谁能达到这个目的?

达不到这个目的,她会认为这个官司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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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儿子在她的口中,没有被埋怨一句,她认为她的儿子是受害者!

这不是律师,这是颂棍。碰见这类律师,当事人要小心了。能说这样话的律师,法律素养和个人休养都要打上问号。律师能够决定官司的输吗?只能说律师费没有输赢。

一双慧眼,把人生百态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律师只是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包输赢为律师法及相关职业规定所禁止。事实上,当事人如有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实事求是说,法官也不可能保输赢,只是凭事实,结合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而已。一句话,包打诉讼的输赢的律师,本身缺乏律师基本素养。这只是我个人看法,不代表大众观点。

犯罪嫌疑人隔离14天期间。律师应做些什么

正确定义隔离,才能确定律师能做什么。

可能肯定认为,隔离并不是刑事强制措施。监察法上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如果能够评价为隔离,因监察委***取的措施并不是强制措施,律师不能会见被调查人。

疫情期间也有隔离措施,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后被***取刑事拘留前,可能需要在特定的场所隔离后羁押,基于防控的需要,律师会见可能受到限制。

如果将这里的隔离理解为刑事拘留措施,律师能做什么,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需要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许可,需要注意的,无论何种类型的案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通信,对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需要注意的是,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情形例外。

就刑事拘留期限而言,除了可以延长至30日情形外,其他案件拘留了14日,拘留期限可能已经届满,辩护律师可以书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中国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谢邀。说几个本人的经历怎么样?

1、半路接手的开设***案,[_a***_]是未成年人还是从犯,管辖机关在几百公里以外,人已经被逮捕两个多月了。

现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我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想把人早点保出来,下午给检察官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最近都好忙,只有明天上午上班之前有空闲,听到这句话,好勒,抓紧时间完稿,然后二话不说驱车200公里,连夜前往当地住下,第二天上午一早7:50准时出现在检察院门口,与检察官进行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检察官看过以后说可以取保

2、电信诈骗案代理二审。小伙子其实挺亏的,大学刚刚毕业误入***团伙,在里面干了十几天获得1000元的薪水,然后公司被端了,一审期间他以为事儿不大也瞒着家里,所以没有请律师,***给他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但原著律师毕竟不上心啊,开完庭连辩护词都没交,结果一审他判了四年三个月。

家属找到我,让我代理二审,我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然后阅卷。好家伙,团伙犯罪,47个被告卷宗2000多页,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整理了阅卷报告,然后我发现这个案件一审***判的确实有问题。

首先,他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最基层的组员,他上面还有小组长,有总监,有老板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他的刑期竟然比他的小组长还重。

其次,审计报告给他鉴定的***犯罪数额是160多万,但事实上他只骗了一笔,他是5月下旬才入职的,但是审计报告把整个5月份和6月份的***数额都算在了他的头上,起因只是因为他在讯问笔录里面说了一句话,我是5月初到公司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讲这句话,是属于记录错误。

因而这是一个可辩的案子,于是我当即提交了调查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把这份笔录给排除掉。另外,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调取他的手机,因为据他所说,5月下旬他回学校拿毕业证,然后在学校住了几晚,这中间坐了高铁住了酒店,所有的app上都有消费记录,他是毕业以后才到公司去的,那么只要把这些电子数据提取,复原他当时的活动轨迹,可以证明他确实是5月下旬到公司的,这就可以把5月上旬的几笔犯罪数额给排除掉。

除此之外,我还申请人民***二审开庭审理,整理了所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辩护词,多次致电法官一定要开庭审理,将相关没有查清的事实进一步查清。但是也怪他倒霉,正好赶上疫情,法官提审和开庭都非常困难,所以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中间还下了一次中止裁定。

感受不到律师的体验。说说我唯一一次跟律师打交道的感受。三个字:传话筒。法律上。基本没给我任何帮助。在中国。多数人都没法律常识。所以出了点事基本就生病乱投医。任由律师牵着鼻子走。。亲身经历。不针对任何律师。谢谢!!

对普通人来说,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基本上就是只能被动等着刑罚加身。想要以一己之力对抗国家机器那是很难,很难的。

所以学点法律常识很重要,否则从侦查开始就会主观上以有罪推定的方式一步步套住,最后即使是冤的,也是无力回天。除非出现“死人”回来了这样的极端无罪证据出现。律师的作用也就体现在及时跟当事人普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也是给侦查机关增加办案难度,所以有时候办案单位也不欢迎律师,甚至想方设法阻止律师会见,律师的办案风险也就产生。

只要侦查阶段证据固定完毕,律师的作用有时候会变得非常微小,不管过程如何,不管事实如何,小的瑕疵可能办案人员也不会在意,最后三对一,当事人还是按照他们最初设定的方向定罪处罚了。

不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本人还在实习期,近期和师傅接到一个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因为案情不复杂,所以基本上都是我来做。被告犯合同***罪,还委托了律师,被告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了,可是他的委托律师没发现这个自首情节,导致被判了三年。后来经过二审改判两年。不是说刑辫律师没用,而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要尽职尽责。

谢邀,分阶段吧,每个阶段的体验不一样。刚做律师的时候(1999年),特喜欢跟公司老总打交道,很有成就感,喜欢作法律顾问方面的业务。当时觉得作刑事辩护是一件挺难受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会见是需要批准的,有时候还有警察陪同会见。去异地办案的时候还会遇到让你等几天才安排会见的情况。那个时候由于年轻,也很难得到相关办案人员的尊重,没啥地位,总体感觉作刑事辩护很难找到理想中的“刑辩大状”的感觉,挺沮丧的。执业十来年后感觉就不一样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在制度上已经被充分解决,刑事辩护在大环境上没有了程序上的限制,现在感觉刑事辩护其实是相对轻松、也很有成就感的一种体验。

为什么有些被告确实有罪,但还是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

这个问题,存在一个前提上的错误。

刑事法律规定中有一个特别重要原则——无罪推定。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法庭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在开始的时候,我们要***设每一个人都是清白无辜的。而不得先入为主的,确认任何一个人是罪犯。

所以说问题中的“有些被告确实有罪”,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还没有经过法庭审理,更没有经过举证质证,如何就确定被告已经有罪了呢?

而现实中有不少案件,貌似毫无瑕疵,铁证如山,但是经过法庭的审理律师的辩护,最终发现很有可能是一个冤***错案,当然也有不少案件确实就是冤***错案,甚至被当庭释放的也不再少数。

这,就是必须经过法庭审判的意义所在。

这,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所在。

当然并不是说,有了律师的辩护案件,就有可能出现天翻地覆的逆转。但是有了律师的辩护,至少可以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即便是判处被告人有罪,也应该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判决了。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日常培训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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