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事律师实务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事律师实务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人生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发生冲突时该怎样处理?
人生中难免有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
我觉得这时候要理智分析,而不是人云亦云。
如果是有益个人提升,但是违背了家人的看法的事情。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全家人整整齐齐坐下来好好谈谈,分析一下做这件事的利弊都有哪些。
如果你已经为要做的事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家人抛出难题时也可以很顺利的解决掉。这时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么家人肯定也会支持你的。
而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自己的考虑确实有欠偏颇。那么不妨听取一下家人的意见。
总之,我认为在发生冲突时,沟通是很有必要的。有可能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是可以调节一致的。并不会置于两难境地。
当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家庭整体利益,只有这样家庭才能稳固和睦,个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如果一个人在家庭里唯我独尊,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牺牲家庭的整体利益为条件,为自己攫取更大权利地位,他就触动了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那么他必然受到他的家庭和社会的唾弃,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任何事情也有例外。如果一个人生活在犯罪团伙的家庭,若要独善其身,就必须与家庭断绝关系或站出来向执法部门检举,这看似触犯了他的家庭利益,但维护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这种行为,值得称道。
怎样区分一个人的个人利益在家庭利益冲突中的对与错呢?这就要看哪一方的利益是与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相一致,相一直的一方当然是对的,与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相违背的一方自然是错的。对的必须支持维护,错的坚决反对制止。例如,日本侵略中国和解放战争时期,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反对自己卖国求荣和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家庭,他们勇敢的站出来,不顾生死,毫不留情的与其腐朽没落的家庭进行斗争,为新中国的成立立下了汗马功劳,这种民族大义永载史册,受后人敬仰。相反那些与国家和民族为敌的叛逃卖国分子,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后人垂骂。
最后,作首诗以示总结:一个利字几多伤?为己必然难久长。心中有公***爱,送去玫瑰手余香。
父女之间发生家庭暴力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有2种:一种是从自身情感角度上去解决;另一种是从法律的角度上去解决。
从自身情感角度上去解决
牛根生大叔说过:看不惯别人是自己的修养不够。当然,今天这里说的不是哪个人的修养问题,也不是在讨伐或者责怪哪个人,而是想表达的观点是:父女间发生了家庭暴力,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从情感上去感化施暴者。
感情是个玄而又玄的东西。人之初、性本善,在我看来,施暴者无论是父亲还是女儿,天生绝不是一个嗜暴如命之人,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父女俩必须以拳头相向呢?追寻施暴原因就是为化解父女间矛盾找到解决方法。但不管如何,父女就是父女,血浓于水,首先需要解决的是避免暴力伤害。故无论哪一方施暴,另一方就应该进行避险或者呼救, 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其次就是在双方冷静之后,可以以谈心或者寻求亲戚、邻居、居委会、工作单位等人或组织对施暴者进行劝说、感化或者教育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以答者处理案件后的回访经历,一旦双方解开心结,以后的生活及感情会得到更高的升华。
从法律的角度上去解决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表示“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这句名言很好的诠释了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求助,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帮助。同时还规定,家庭暴力如果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如果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施暴人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形式责任。同时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的规定固然可以解决一时之需,但不管再怎么规定,那都是以国家暴力机器在对施暴人进行威慑,让施暴人内心感到害怕,之后再对施暴人进行教育感化。这就是所谓的以暴制暴。
总结
但从根本上说,解决家庭暴力的最好方式还是以情感进行感化。俗话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为了这段情,父女俩都要拿出真心来,相互体谅对方,以真情感化对方。法律只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手段,是方法,情感感化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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