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委托权限有哪些类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委托权限有哪些类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代理权限有哪几种?
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两种,各自的代理权限范围有所不同
1、一般代理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律师的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
2、全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
刑事公诉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针对三个不同阶段,律师的权限有所不同。在侦查阶段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而这个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律师能做的还有,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有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可以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到审查***阶段后,律师有权查阅、摘抄、***案件的相关材料;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与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案件的辩护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等。到审判阶段时,辩护律师的权限基本与审查***阶段相同。不同的是,辩护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二审对律师的授权事项有哪些?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_a***_]。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是不是只能亲属委托律师进看守所会见,朋友能够委托?
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这个规定,因此,朋友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辩护维权。
刑事被告人可以写辩护词吗?
刑事被告人是可以自己写辩护词的。
辩护权是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阶段、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阶段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辩护,另一种是委托辩护。也就是说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辩护的方式既可以口头辩护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也可以提交书面的辩护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委托权限有哪些类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委托权限有哪些类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