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文件审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文件审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在什么时间才能去公安机关查阅案卷?
1.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能一般仅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侦查阶段,只能是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公安机关了解罪名、案情,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等,法律并没有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的权利。
2.辩护律师并非是去公安机关查阅案卷,而是至审查***之日起,去人民检察院阅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只有到了审查***阶段,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辩护律师才能够查阅案卷。一般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间推算,或者通过会见嫌疑人,可以得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大致时间,继而通过联系检察院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已经进入审查***阶段,案卷也已经移送,辩护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交委托材料(律师证复印件、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书),然后确认好具体的阅卷时间,就可以阅卷了。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辩护律师到审判阶段才介入案件。那样就只能是向审理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后,去***阅卷。在***阅卷的话相对检察院而言就较为繁琐。像深圳、广州的检察院是会提供刻录好的电子光盘给到辩护律师。但是到了***,一般只能够拿着相机或者手机对着案卷一张一张的拍照了。有些案卷较多的,像那种几百卷的,阅卷都会花去大量的时间。所以嫌疑人如果聘请辩护律师,有条件的话尽早聘请。律师起到的作用会更大,阅卷效率也更高。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某个人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否定或肯定。要看你委托律师查什么人,查什么事?
举例一、
现在常出现这样的事情,巨额投资的***剧拍好了,还没上演或刚刚上演,主要演员人设崩塌,投资人欲哭无泪。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投资人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对主要演员做事先的民事调查。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民事调查,完全符合律师法呀!反而是那些调查公司在打擦边球。
举例二、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人委托律师对目标企业的主要股东、董监高个人的情况做必要的法律调查,甚至对控股股东的婚姻状况进行必要的核查,都是很常见的。
举例三、
我们要和某人合作一个项目,对方有没有经济实力,信用如何,这也是律师可以查的。
举例四、
律师持***出具的调查令,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是现在律师都在做的。
总结一下。律师对某人的调查,必须接受合法的委托,必须是与法律事实有关的事项,许多情况下需要委托人的配合,甚至需要被调查人的配合。律师的调查手段有多种合法手段,但不是跟踪、***、窃听。
好多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律师是无权[_a***_]的,也不会给律师提供。相反,因为没有有些证据,***又会不给你立案!理论上来说,立案庭不应该有审查权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原告自行承担诉讼风险,跟立案庭有毛关系!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依法的情况下可以调查取证,具体调查什么,用于何种用途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当然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是会进行分析,委托人要求是否合法,以及律师调取的可能性大小,如案子已经到***,律师还可以申请调查令,法治中国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有事找我的律师谈”会成为大家的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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