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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婚姻法博主,婚姻法著名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婚姻法博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律师婚姻法博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同居需要法律责任吗?

题主所说同居是指什么人?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与不具备行为能力女性同居视为强奸罪论处(16周以下,智障妇女,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另外,与现役军人妻子同居也视为***;再就是已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按重婚罪处理,与此以外的男女同居就不受法律下限制。

呵呵呵,我是律师出身,给你作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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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你已婚,又跟别人同居,注意啊,是以夫妻名义同居,街坊四邻都当你们是夫妻,生了孩子叫爸爸妈妈,那你就重婚罪了哈,要入刑的。

如果你未婚,跟别人同居,这次你知道厉害了,不再以夫妻名义同居,以情人恋人身份,但对方是军人配偶,你也知道此事,反正她老公远在天边,这你就属于破坏军婚罪了,要入刑。

如果你年满十八,对方女未满十四,坏了,你就构成******罪了,更别扭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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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为婚内跟人同居导致婚姻破裂,你就属于有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候,你可能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了。

所以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最安全,最划来。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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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双方登记结婚手续,所以双方的身份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同居男女朋友的关系,现在就博主提的这个问题,做一个简要的解答:

第一、因双方不是夫妻关系,所以同居期间的男女互不享有夫妻间的扶养与忠诚义务,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与债务,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也没共同的***生育的义务,但是因同居期间生育的小孩,双方都具有抚养权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但是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小孩的名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费用

第二、如果是属于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则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据此认定过错方存在过错行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是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能会涉嫌重婚罪,及时没有配偶的,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的也会涉嫌破坏军婚罪。

第四、如果同居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或者是属于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与之同居并发生性关系的,会涉嫌***罪,如果已经年满14周岁,但未经对方同意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有可能会构成***罪或强制猥亵罪等罪行。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民不追,官不究!一方愿打,一方愿挨!若没人追究,同居后无生育子女,别人没人问,没人管,也不负什么法律责任!这胡人,这胡事,那里都有,有些是公开的,有些是秘密的,没有人有闲时间追问,睁只眼,闭只眼,吃饱穿暖,闲事少管!

同居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现有效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保护合法的婚姻。合法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1994年2月1日***院发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日起的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现年轻人所谓"试婚"的同居关系,中老年人因丧偶或离异搭伙过日子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同居关系,好处好散,随时解除同居关系,不负法律责任。

同居关系,没有夫妻互相扶助的义务。解除同居关系,不负法律责任。

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后,其子女对另一方没有赡养义务,不负法律责任。

同居关系,没有夫妻相互继承财产的[_a***_]。各自保持财产的独立性,对各自的财产既没有权利,也没有责任。

同居关系,一方有病,治疗费用,护理由其子女承担。同居关系自然解除,不负法律责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从情理上尊重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当事人及子女自愿承担责任,法律不会干预及追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婚姻法博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婚姻法博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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