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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来女士已确定遇害,那么她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7月6日20时07分,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接到报警,称三堡北苑居民来女士于7月5日凌晨失踪。经过警方的多天侦查终于在7月23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称,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经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警方的通报,来女士遇害已成为事实,凶手可能就是她的二婚丈夫许国利。据先前的相关新闻报道,来女士是杭州本地人,而许国利是诸暨人,他们不但是二婚,婚后丈夫许国利还住在妻子家里,并分到了180平方的房子。来女士与许国利结婚前,双方都有子女,婚后又生下一个女儿,今年才11岁,正在上学的年龄。据先前的传言,许国利想把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子装修,给和前妻所生的儿子结婚用,来女士不同意,引发过争吵。
如果最终证实来女士确为丈夫许国利***,那么许国利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来女士的直系亲属还可以向许国利追讨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来女士是正常死亡,她名下的遗产继承权的第一顺序为丈夫、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一般均等。也就是说,来女士如果是正常死亡,丈夫许国利、女儿,父母将会被平均获得她的遗产。如果来女士被丈夫许国利***,那么法律将剥夺许国利的继承权,其遗产只能被其女儿和父母继承。
至于许国利名下的不动产,来女士的女儿和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获得一定的精神赔偿。
来女士一家的悲剧,伤害最大的其实是来女士和许国利婚后的女儿,她不仅失去了母亲,也许父亲也将失去,如果来女士的遗产又被瓜分,不知道这个才11岁的小姑娘该如何面对?
来女士与前夫当年是由于性格不合,离婚后和许某走到了一起。离婚前,来女士前任老公的父母就曾借钱给许某,但他从未归还过。这也是来女士和前夫离婚的导火索。
他俩的再婚不被别人看好,也是受来女士是娘家人的反对,反对他俩的主要原因是许某一穷二白,连稳定的住房都没有,更何况存款呢?他还有一个儿子需要抚养,经济条件比来女士是差远了。
来女士,现在的这些房产差不多接近千万了。关于来女士遗产的分配。根据以下几点来分:
1.来女士遗产,应该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父母,配偶,子女。
2.根据婚姻法第24条继承遗产规定
3.如果来女士在遇害前立了遗嘱,那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来女士没有立遗嘱那么就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继承。
4.根据警方的调查来女士的死亡是许某故意为之的。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许某,因故意***而丧失了对遗产的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四川安岳男子趁妻子熟睡将其***和杭州许某一样的手法大家怎么看?
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真正自己枕边人真的没办法预防,因为你不知道[_a***_]内心是怎么想的,其实***无非就是金钱和感情还有面子的事情,基本上都离不开这几样,情感***的事情也多,金钱利益***的事情也不少,杭州其实是金钱利益***,但是四川安岳的男子***好像跟这个没有关系,具体是什么样的原因不清楚,但是肯定离不开这几样原因。
安岳杀妻移尸抛尸跟杭州的有区别,杭州的是直接在家中处理尸体,说明是有***有预谋的犯罪,安岳这个案件看起来非常像临时起意***,女子失踪八天后破案,死者的母亲大老远从云南跑过来,女婿多次阻止报案,死者的母亲看到女婿行为异常,于是想到了杭州的案件,随后躲开女婿去报警。
警方通过监控摄像头查找,发现死者的丈夫有嫌疑,推着大号行李箱出门,而死者在回家后没有出去的影子,说明了死者和杭州案件一样,在家中消失的,死者的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有通过大号行李箱抛尸的可能性,这种案件发生的情况,一般都是有纠纷,金钱***,情感***,家庭其他方面的***。
这个案件和杭州的案件非常的类似,但是又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其实现在的人内心冲动又有侥幸心理,所以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会失去理智,甚至会自作聪明的认为自己可以躲避侦查,自认为自己可以逢凶化吉现在的一些人太过自信太过自作聪明了,又太过利益和自我为中心,所以造成了很多错误又极端的事情出来。
总体来讲,我相信这只是个案,不是现象。
如今是一个新闻信息高速传播的社会,所以可能一两桩相似的的事情刚好在相近的时间段内发生,就会引发一些人的恐慌情绪,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杀妻杀夫恒古有之,也不是今天才具有的独特事件。只不过过去信息闭塞,传播范围有限,很多人不知道,或者知道了由于太不相关,也就没有引发讨论而已。
所以,杀妻案件只是刑事犯罪案件的一种,无法杜绝,但是也绝对不会是现象。不影响正常的夫妻、婚姻生活。因为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能够发展到杀妻的层度本身就不会是正常的人格状态。
要么是性格偏激,内心孤僻者,刚好因为矛盾的积累无处宣泄,走向极端,要么干脆就是人性畸变、扭曲者。
绝大多数人都有自我矛盾化解机制,不会走向极端。即便对妻子无法容忍了,也会选择分开,而不会害人误己。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大多数人是能够把爱恨进行区格的,不会被恨蒙蔽了理智与心智。而且关系在恶劣的夫妻,静下心来总是会想起对方的一丝丝好来,人生原本聚散无常,爱恨无端,何必非得走那条既毁今生又误来世的路?
所以,希望在矛盾中前行的夫妻好好的想一想彼此的好,改一改彼此的恶。平心静气的,能够好好的过下去就彼此包容继续过,不能过下去就好聚好散,一笑泯恩仇,挥手成云烟。
也希望那些处于矛盾中的夫妻特别是女性,不要因为个案而对身边人产生阴影,因为绝大多数人怀抱的是人心,而不是***。但凡有一丝的主动退让,也不会彼此无路可走。
谢邀请!通过比较这两起案件,发现它们之间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
一、相同之处:
1、许某和屈某都是选择妻子熟睡之时作案,且作案手法相同。
2、许某和屈某在杀妻后都谎称妻子失踪,都到派出所报案,配合警方搜寻“失踪者”。
3、作案时,家里都有未成年子女,许某家有11岁的女儿,而屈某家有两个未满10岁孩子。
二、不同之处:
1、这两起案件性质不同,许某某是图财害命,***的目的是谋取妻子财产,作案前有预谋;屈某案杀妻应该出于情感危机,因两地分居导致关系恶化,属于******。
2、许某夫妻是初恋,各自结婚后离婚,然后结婚走到了一起,他们是二婚;屈某夫妻是头婚。
3、许某作案手法更残忍,作案后,分解shi体,并躲过了电梯监控;屈某则选择拉杆箱处理shi体,监控显示的清清楚楚。
4、许某案侦破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大20天;而屈某杀妻案,侦查时间短,从7月18日“失踪”到7月25日告破,一共历时7天。
三、总结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应该冷静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万万不可意气用事。产生矛盾后,要及时寻求方法进行化解,避免意气用事,酿成不可挽回的恶果。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杭州来女士失踪一案刚真相大白,犯罪嫌疑人系其丈夫。7月20日,四川安岳一屈姓男子报警称其妻子于7月19日失踪。7天后警方通报,嫌疑人便是此屈姓男子,他于7月19日凌晨趁妻子方某某熟睡时将其***。此案可迅速告破,还要多亏被害人方某某母亲——丈母娘亲自报案抓女婿!
7月20日早上,方某某的母亲接到侄女的电话,问方某某是不是回娘家了,因为她已经2天联系不上方某某了。
丈母娘随即询问女婿屈某,但屈某却说张某18号晚上就失踪了,他也不知道妻子在哪儿。女婿屈某的话让丈母娘心生怀疑,因为女儿18号晚上还跟自己视频,怎么会失踪呢?
越想越不对劲,方某某的母亲赶到女儿居住的小区要求看监控,但是未经允许没有办法调出监控。寻找一天无果后,方某某的母亲决定报案,怀疑女儿失踪与女婿屈某有关系,要求调出小区监控查看。
结果在监控***中看到,7月18日22时37分,女儿方某某乘电梯回家后再没有出过小区。而7月19日上午,女婿屈某拉着一个黑色拖箱,乘电梯下楼。
有网友抱怨称,这种杀妻新闻频上热搜,反复报导真的好吗?差不多就得了,免得真有人效仿~
一月之内,三起***案(贵州公交坠湖***、杭州杀妻分尸案、安岳杀妻案)轰动全国,引发了民间大舆论,才有人会把四川安岳杀妻案和浙江杭州杀妻分尸案放在一起作比较,其实两案,没有多大的可比性,虽然都是故意***案件,但是恶劣程度和社会影响性差了一大截,只是时间巧合罢了,偏偏有人会说,这起***案受杭州案的影响,凶手才会效仿其手段在妻子熟睡时将其***。
呵呵。
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再说了,四川这位屈某某也太低级了吧!***后,直接用黑色行李箱拉尸体下楼,还大摇大摆在监控的范围内,当警方都是演戏的吗?人家许某某可是谋划了很久才成功躲避了各种监控盲区,而且在杭州这种大城市里犯案,比之安岳难度更高吧!跟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达二十天之久!让办案人员明明怀疑许某某又毫无证据将他缉拿归案,不得不一点点的取证,抽查了38车粪水,看了6000个小时的监控,走访了1000多户人,才在化粪池里找到了被害人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才有相关证据将许某某控制进一步的审讯。
@开封声音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极快。此***又是极具社会负面效应,所以我建议对于这样的案件应当从速处理,从严处罚,避免引起社会惶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干婚姻法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干婚姻法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