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人庭审笔录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人庭审笔录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宣判笔录是什么意?宣判笔录是什么意思?
宣判笔录是记录法院公开宣告对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的笔录。宣判笔录中应当记明的事项包括:
1、判决或裁定的结果。2、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获裁定书的,应在笔录中记明。3、宣告一审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并记入笔录。4、询问当事人是否上诉及其意见。宣判笔录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审判人员、书记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如果是二审***委托一审***代为宣判的,应写明代为宣判人员及其姓名、单位和职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宣判笔录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判决内容进行记录和书写的文书。通常宣判笔录包括法官宣读判决的过程、词句,被告人、辩护人、原告、诉讼代理人的出席情况,以及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证据等内容。
宣判笔录具有正式性和法律效力,是判决结果的重要证明和依据。
当事人能不能去***复印自己案件的庭审记录?
我复印庭审记录,法官说那是内部资料,查阅相关法律后,知道法官是哄骗,然后去档案室,告诉我必须经法官同意,跑了十多次,就是不能复印,最后,给省高院长留言求助,经过三年,跑了几干公里,才在高院的过问之后,复印了庭审笔录,太不容易了。
可以!
首先,除了特殊案件特殊情况,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公开审理,既然是公开审理的,那么庭审内容都是公开,当事人复印卷宗也不会涉嫌泄密一说;
其次,庭审的过程主要就是当事人之间在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记录记载的也是当事人所发表的一些意见看法等情况,当事人进行复印无可厚非;
最后,庭审记录在结束庭审的时候,需要当事人进行查阅核对,记载无误后要进行签字按手印,那么其本身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公开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不管是从逻辑上还是法律规定上,当事人都可以正当的要求进行庭审卷宗复印;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书记员法官也不会有意阻碍当事人行使这项权利!当然如果碰到不愿意配合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向其列举民诉法,最高院规定进行据理力争;再不行,可以到***主管[_a***_]那里反映情况,一般都能够复印到卷宗!
另外,以上所述的是民事纠纷庭审记录问题,当然还有刑事案件的庭审记录,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是保密的,当事人指的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那么一般被羁押,失去自由也不能复印卷宗。但是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是有权利复印卷宗的,现在全国来说这点都做的非常好,一般不会阻碍律师进行卷宗的复印;另一种当事人即刑事附带民事的代理人,这点参照民事案件规定,一般认为可以对卷宗中的庭审笔录进行***;
行政案件参照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进行***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人庭审笔录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庭审笔录范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