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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律师工作流程?
民商律师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最后,律师协助客户执行判决或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后续服务。整个流程中,律师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谈判能力,以及高效的时间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
上海律师出场费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分多种,有刑辩律师,民商律师,经济律师等。一般来讲,经济律师的案件代理费相对高点,比如:专事房地产的律师,他们的代理费是根标的物计算的。针对一些困难家庭,上海也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总之,律师的代理费有高有低,也不是一成不变,像凤险代理,律师也可能一分末得。
古代的讼师到底是一个什么职业?和现代的律师有什么区别?
古代讼师被***小说丑化了。描写成讼棍,能言善辩投机取巧等广为人知。实际上讼师对当时司法制度发挥了救济作用,防止官员贪墨,申张正义的作用被忽视。
秦代立法规定以官为师,官员既有执行权又有裁量权,任何裁决都是绝对正确。后世允许讼师出庭是一种进步。但不允许科举出身的人出任讼师,贬低这种工作,给司法政治正确开绿灯。弱化了讼师的救助作用。现代社会吸引优秀人才作律师,按资格考核入行,保证救济效果的最大化。是一种社会进步。律师社会地位上升,自身权力得保障,与历史上的讼棍有霄壤之别。总之,讼师与律师作用相似,但在资格、素质、名誉、地位、作用多方面非同日而语。非专业人才,且有川东袍哥全面回复在上,搪塞几句,不敢却悟空之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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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简单理解古代讼师就是现代律师。 他们的工作基本同质。具备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司法程序,为他人官司提供专业服务。 讼,可理解为诉之公堂,诉之公理。辩之公众。讼师还是比较好理解的。 律师是翻译过来的舶来品吧。反而有些词不达意。律,好像不是自律律他,那是法律纪律? 谢谢小秘书邀请。
谢谢邀请。
提起古代讼师,很多都有这个形象:手拿纸扇,身穿文士服,踱步公堂之上,用自己一张利嘴把县老爷问的哑口无言,好一点的为民做主,坏的就是吃完原告吃被告。
要知道在古代,可能没有为人民服务这个概念,在当官的眼里。我是替天子,我不是替老百姓作主,我是替天子、替皇帝,管理你这些老百姓。所以古代有句话:替天子牧民。我们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官员的思想里,百姓要像羊群一样是我放牧的对象,我对他们的要求就是他们要听话,而且他们不要互相打来打去,他们打来打去最好也不要跟我有关,因为谁家也不一样自己的羊群跑来跑去,不听话,还互相打架。
所以在古代,老百姓去告官,只要是没有功名,不管什么原因,都要先打三十大板,然后跪在那里诉求。而且古代老百姓,没几个识字的,连状纸都不会写,连基本法律都不知道。所以那个时候讼师就应运而生。
而官府为了降低事故率,总是想着办法息讼。而讼师老是在老百姓,怎么打官司。所以***为了息讼,它首先就要治讼师。讼师就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只有那些胆子最大的人,非主流的读书人,没有进入主流渠道的这些读书人,而且还必须是,带有泼痞性质的这种,就不怕打的那些读书人,才敢于去做讼师。
所以说在古代。讼师也是一个危险的职业,稍不留神就会被当官者所忌,会被撤销功名。所以说,当时在大部分古代讼师明码标价,不到一定的钱,是不会轻易出手的,最多也就是替写一份状纸。
而现代律师指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_a***_]。
古代的讼师是为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子的人,从中获利,有些小聪明,善于文字狱,打个比方:古代媒婆写出一则征婚启事“某男麻子无头发黑脸大脚不大好看。”相亲女子见到启事,理解为无麻子的男子,头发黑,脸大,脚不大,好看,实见男子,大骂媒婆骗人,媒婆请来讼师解释,是你自己理解错误,(古代没有标点符号),启事上明写着:某男麻子,无头发,黑脸,大脚,不大好看。女子听到解释,也只好作罢。讼师善于诡辩,得不到官方合法职业身份的人,象历史上第一位讼师邓析,是讼师的鼻祖,也是春秋末年名家的创始人之一,他的“两可说”得到民间很多人认可,但官府认为是麻烦制造者,邓析最终以损害统治阶级利益而被杀。可以说是现在律师的前身,而现在律师是通过官方考试,司法部门允许,给民众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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