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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同居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2. 婚姻期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配?

同居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1、首先楼主要查阅一下房产证上的份额信息,看一下是否是共同共,还是按一定比例持有。分配金额就能够出来了!

2、如果房产证当时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你就需要找出当时的出资证明,以及出资金额的证明,最好是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如果提供不了,那就***取电话录音,打印当时的转账纪录等一些相关信息!然后再聘请一位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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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按比例分配。如果是情侣共同出资买房,闹分手后,依然是按照出资比例和现有的房价值来算;不管房产证谁的名字,即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各种原因分开时都应该按比例分配,虽然法律上谁名字就是谁拥有,但我认为还是出于一点人道主义,不能让一方独霸,毕竟是共同出资的,尽管现在什么过不去,但曾经都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过,会有情感成份……法律归法律,毕竟有些法律也干渗不到生活中去的,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如果真的发生纠纷了,希望各让一步,人不要太绝了,大家都出有钱的,就给回一份应有的吧!起码给回当初出资的钱。

同居期间,两人出资购房?如果房产证上写有两人名字,那就属于两人共同共有。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一个人所有。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这样的出资可以在同居的两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由房屋所有权人偿还给‘’对买房出了资却不享有房产份额的‘’另一方。

同居闹到法院就是非法同居,***不会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非法同居关系,而是按照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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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配?

你既然这样提问,就说明在你们婚姻续存期内所购的房子对方父母出钱购买,所以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你们夫妻二人离婚,这房产你是不能分割的,傻眼了吧?!这房子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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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婚姻法》有关婚前婚后一方父母给自己孩子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条文。

以上回答是简单了点。希望你能够接受。

点个赞吧!谢谢。


婚前:一方承担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后还贷按份共有,房屋产权人需对另一方作出还贷部分补偿款,以及房子的溢价部分;若是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已取得房产证,则房子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则需要有出资证明,离婚后无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哪一方,房屋是双方按份共有。 婚后:如果双方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按揭,房产证登记哪一方名字,房产均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按照数额分割。如果一方出资买房,若无公证为个人财产,则离婚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买房:不妨在房本上写上父母及子女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父母及子女按份共有,将来发生加名、出售等行为,都必须征得共有人的同意,等于给房产上了双保险

您好!这个问题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是在婚姻期间,由单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由单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同样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3、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双方对于这个房产的份额分配,那么则按照书面约定的确认两人份额,离婚后,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4、其他情况,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按一人一半分割,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以下都是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所总结的:

1、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一方用个人财产首付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补偿另一方婚内还贷部分和对应的产房增值部分。

3、双方用个人财产共同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房屋的产权的问题。根据题目描述,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通常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看待的。所以这样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一般就是一人一半,双方都可以要求房屋的产权,没有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半的经济补偿。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可能也会发生房屋的产权归一方所有的情况。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屋,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那么这样的房屋依然是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配偶是无法分产权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做了书面的特殊约定,就是,虽然该房屋是婚后购买,但是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享受产权,如果夫妻双方做了这样的特殊约定,那么该房屋按照该约定进行确权。

如果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所以至于离婚如何分割房屋,关键是要看房屋的产权归属。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陈律师婚姻房产分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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