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置楼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置楼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民法典对安置房怎么处理?
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
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
安置房出现了严重问题该怎么解决?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安置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无法居住的,这种情况是征收方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前,至关重要的就是要通过竣工验收。直白点说,质监、安监、消防、规划等多个部门都点头说没问题了,才能开始交房交钥匙。如果安置房墙体上的裂缝都肉眼可见了,怎么可能通过竣工验收!所以碰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不要收房!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更不要坐以待毙。
虽然安置补偿协议里面没有约定“安置房墙体不能开裂”,但墙都裂了的房子,倒贴钱也不买呀。这就是基本认知,这就是“***裸”的违约。如果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依据也有。例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
如果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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