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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公证涉外,婚姻律师公证涉外***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律师公证涉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律师公证涉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涉外中文授权委托书还需要公证吗?

涉外中文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涉外中文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并且公证书内容应当与原始委托书内容一致。公证的目的是保障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使其在国际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涉外中文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才能有效,这一点在涉外民事法律领域非常重要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四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婚姻律师公证涉外,婚姻律师公证涉外纠纷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律师公证涉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律师公证涉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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