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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律师成都市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律师成都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跟女律师结婚,是比较可怕的一件事吗?
  2.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跟女律师结婚,是比较可怕的一件事吗?

跟女律师结婚,是比较可怕的一件事吗?

这个题示非常荒唐,作为一名男人,你能娶到一名女律师,这是你的***也是你们家庭的***。她不但是你生活中的伴侣,因为律师有充足的法律修养,会对你的事业和你们的家庭事业有非常大的帮助。除非你是一个吃喝嫖赌抽的人,否则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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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女律师确实不好找对象,是因为可能与传统的男祝主外,女主内观念相矛盾

女律师太忙,照顾家庭不够,经常需要出差,所以,娶一个女律师,男人可能需要更多承担陪伴孩子学习,成长的责任

但是女律师能赚会花,能与男人一起分担养家重担,男人也就不用那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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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见得世面多,能够从容应对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七大姑八大姨都会从中收益。

综合说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女律师,宜室宜家。

如果你是女人,跟女律师结婚,确实是比较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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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独身主义者,受父母所逼,无奈跟女律师结婚,也是比较可怕的。

除此之外,就是对律师行业的偏见。律师也是人,和其他人没有一点区别。恰恰相反的是,因为工作性质,每一位律师工作者都比较认真细致,能和一位认真细致的女人结婚,应该是庆幸的事。

更重要的是,她是不是你喜欢的人。如果是你喜欢的人,那就更与她的工作行业无关了。如果不喜欢,她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是比较可怕的。

这个问题好深奥。

第一、你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稍有不慎你的言语就可能成为证据

第二、千万不要谈离婚,可能你一旦开口就可能成为事实

第三、千万不要做对不起女律师的事,不然你会很难受的!

哈哈哈,仅供参考而已

如果用恐婚的思维来考虑问题,应该是结婚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婚姻情感的关键因素是爱,而不是职业

没有爱的婚姻才是可怕的。

相对于职业而言,律师更多突显的是职业素养和特点,一位女性律师,一般会比普通女性更理性更客观,但不等于可怕。

身边有一些优秀的女性律师,不仅工作上优异,家庭生活也非常幸福美满。

用职业素养来衡量职业水平是正常的思维,用职业来考评婚姻,个人认为这是没有直接关联的设想。

相对于提问中和职业女性结婚的可怕程度,没有爱的婚姻、没有理解和包容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幸福杀手。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这个案子确实比较热,先来回顾下基本案情

女士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也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王女士怀疑丈夫出轨,趁丈夫醉酒,猜出其手机密码,从手机中取得丈夫和其他女性的合影、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后又在丈夫居住的卧室内放置录音笔,录到丈夫和他人***的音频。王女士到***起诉婚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较好,王女士猜测丈夫手机密码获取的证据、偷录的音频都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属无效证据。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为什么会被认为无效?而且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才有效?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与许多人看完这个案子理解不同的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被判无效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

我国法律以前确实曾经规定过,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音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曾经针对这个问题做过一个批复《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主要内容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续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在这个批复里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律师成都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律师成都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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