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为什么辩护律师对被告,比如涉嫌强奸杀人的嫌疑人等,也要尽力辩护成无罪或减轻处罚?
  2.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什么辩护律师对被告,比如涉嫌强奸***的嫌疑人等,也要尽力辩护成无罪或减轻处罚

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尽力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因此,辩护律师就应当利用自己法律学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是需要法官认可的。只有被法官认可了才能够能为定案依据。如果不能被认可,对法官也会发生某种提示作用,提请法官公正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辩护律师的工作职责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规定的、是法律要求的!辩护律师必须这样去开展辩护工作!

刑事律师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无罪,罪轻而说服法官!对于刑辩律师来讲,能有一些经过辩护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件,尤其有些是刀下留人式的判决,他的成就感是会爆棚的!至于挣钱多与少对实现财务自由的律师来讲是不重要的!

对于律师的这一嗜好,大家要理解,他的职业特性决定的!比如律师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他受到侵害也会动怒,也会反击!所以为最大恶极的被告人辩护非但不能谴责律师,反而应该点赞!他是杀无赦的说不者;他是劝慰不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冷静者;他是刀下留人的喊冤者;你最讨厌他,但他会在你受冤屈,受千夫所指,最无助的时候为你呐喊!

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的职责与行为是一种道德法治思维方式与当事人的情况交易是有关的,你有理是律师最喜欢正义官司,你没理但你给了钱,也要从法律法规的空洞处找到减轻或无罪的辩论,(也是法律不公平或不建全产生的职业)这是一种职业,法律责任的职业。记得闻名全世界法律界的一场官司,是为忠犬辩护,(可网络搜索这场争议)那位律师的辩护词得到正义界法律界的经典认可。所以说,律师是法律界又可恨,又正义的职务。


首先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成立。

律师辩护是基于事实进行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方向应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如果当事人已经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了,那么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进行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譬如杭州保姆纵火案,检方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证明被告人莫某主观上是纵火的故意,客观上有放火的行为,那么辩护律师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辩无罪的。

【律师辩护方向是讲辩护策略的】

首先就问题的表述做一解释:没有这个说法,律师辩护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成立。这种说法是不了解法理、不了解律师法律职责,从看到的表面现象引发的感慨,或者是从一些犯罪片里看到的演绎故事生发的观点。

首先,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替自己的当事人“说话”。本问题的提出者的语言表达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其主要误解在于律师明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却还要替他“说话”,这一点得明确:辩护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必须说对当事人有利的话。

第二,辩护律师所有辩护活动都严格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有个别律师为了取悦当事人的心情,用缺乏证据支撑,过于偏离事实的观点来辩护时,法庭也会给予警告制止的。

第三,律师辩护方向是要依法按程序按辩护策略设计辩护方案的。律师辩护是基于事实进行的辩护,在辩护方向会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如果侦查机关公诉人掌握的证据已经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了,那么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进行无罪辩护,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只能从罪轻或勉诉方向出发去辩护,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辩无罪的。

当然,也有当事人非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情况,律师在不能说服当事人的情况下,也可能会按当事人要求去做,但这种辩护对当事人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将失去罪轻或勉诉的辩护机会。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请2个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请一至二位辩护律师,最多不能超过二位。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业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5382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