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人申请延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人申请延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庭后,被告人是否可以委托辩护人?
开庭后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但最好在宣判前,一般尽量在开庭前委托辩护人。辩护可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如果被告人在开庭后,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拒绝指定辩护,宣判前,请求委托辩护人的,法庭应予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的的规定:“只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 ”
哪些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判决?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人申请延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申请延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