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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词量刑意见,刑事辩护词量刑意见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量刑意见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词量刑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介绍贿赂无罪辩护词?
  2. 刑事案件一般是开庭后多久律师才与法官再次进行量刑沟通?
  3. 刑辩律师有没有遇到过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这种案子怎么处理?

介绍贿赂无罪辩护词?

贿赂无罪辩护词主要围绕以下几点:

1.证据不足:辩护人可以主张贿赂行为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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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自愿行为:辩护人可以辩称被告人是出于自愿而进行贿赂行为,没有被迫或受到威胁。

3.合法行为:辩护人可以主张贿赂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例如商业谈判中的回扣或礼品。

4.证据不可信:辩护人可以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削弱控方的指控。综上所述,贿赂无罪辩护词主要通过质疑证据、主张自愿行为和合法性来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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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贿案无罪辩护词的内容什么?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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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刑事案件一般开庭后多久律师才与法官再次进行量刑沟通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与法官沟通量刑最有效果,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案件的难易程度

如果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那么,开庭后可能不久就会出判决,所以,对于这些案件,你可以在开庭一结束抽出几分钟时间与法官沟通量刑及你的主要观点,这样,才能到到有效沟通的目的,而对于部分案件,如果在庭审时已经充分发表了你的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那么,可以在庭审结束后不必再次进行沟通。

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因为庭审时间往往会很长,如果庭审刚结束你又去与法官沟通量刑,经过几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已经精疲力尽了,也没有心思和你沟通这些,这种情况下你与法官的沟通可以说是效率非常低,所以,对于这些案件,你可以选择庭审结束后一两天再去沟通,此时,经过庭审,法官对案子有了进一步认识,你在进行量刑沟通的时候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意见,有利于法官更进一步了解案件,也可能对做出最终裁判有借鉴作用

二、法官的个人工作习惯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工作习惯,有些法官习惯于开庭前与辩护人沟通案情,而有些法官喜欢开庭过程中,辩护人对你的量刑及辩护意见进行充分的阐释,庭审结束后就不再沟通案子事宜,所以,此时,你需要了解一个人的工作习惯后也能更好地去沟通。

总之,无论何种沟通,你都需要在法官宣判前沟通,不要等到案子已经宣判了再去沟通,此时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开庭时,控辩双方都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又经控辩双方当庭发表了质证意见,并在法庭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发表了辩论意见,控方也发表了量刑意见,最后犯罪嫌疑人又进行最后的陈述,整个开庭过程就已经基本结束,合议庭就可以就本案的证据.双方的质证情况和辩论意见进行合议,合议结束拿出量刑意见,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提交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研究,以少数服从多数拿出量刑意见,以上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的诉讼活动

至于开庭后律师跟法官进行

沟通,一般人民法院的法官是不会这样做的,一是为了避嫌,二也不是必经程序,聪明的法官是会尽量避免和当事人的亲戚或被告人的律师会面的。

刑辩律师有没有遇到过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这种案子怎么处理

如果这个案件真的证据确实充分,而且没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以我的经验就应当劝说当事人走[_a***_]认罚从宽的程序,以求获得从轻的处理。

当然,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当事人不愿意认罪认罚,但是,实践中,只要律师与当事人保持充分的沟通,从证据角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说明,指出案件为何没有无罪的空间,基本上没有当事人不愿意听从律师的意见走认罪认罚程序。以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为例,当事人因为妻子出轨一怒之下将其妻出轨对象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要求其打下巨额欠条。后续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禁以及敲诈勒索拘留,这个案件因为当事人被抓后仍然感觉非常委屈,一直不愿意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在详细给当事人评估证据的情况下,告知其如果在僵持下去只会对其非常不利。最后,通过和检察院协商,在承诺只以非法拘禁一罪提起公诉的情况下,顺利的让当事人配合走了认罪认罚程序,从而最大程度维护了其合法利益。

通过这个案件其实想说的是,如果证据层面真的构成犯罪,只要律师努力沟通,最起码可以走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就不会存在没有辩点的情况。当然,极端例外情况除外,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感觉和当事人无法沟通达成一致,我的建议的是律师可以退出辩护。

除去上述极端的情况,当事人如果坚决否认犯罪,那么实际情况就不可能没有辩点,案件从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上多少都会有可以发挥的空间,否则正常人不会对刑事追诉有如此抗拒的反应。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律师遇到这种情形不会束手无策。首先如果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律师还要看其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是否可做轻罪辩护;如果法律适用也没有问题则做量刑辩护。一个合格的律师当其发现被告人在事实和法律方两面都没有辩护空间时,会建议被告人认罪人罚、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等。即使没有这些法定的或者酌定的从宽量刑情节,也可以根据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做精细化的量刑辩护。例如如何确定量刑起点;如何确定量刑基准性等等。可将量刑数字化,为被告人争取有利的、公正的判决。

变都不应该提辩护率辩,他的职责定位就是攻速方律师勇公诉方的反方就蓝军,就像辩论比赛正方反方一样,根据你坐的位置你就得找出各种理由,各种逻辑来论证分配给你的观点,你叙述论证的观点跟你内心是不是真的认同?没有丝毫关系,这就是一个法定职责,诉讼机制就是这么设置的,对公平公正有重大意义。

我在最开始做律师的时候,有一位前辈提过个口诀:初犯偶犯恶性小,上有老,下有小。

如果实在是没有其他的辩点,那就扯上面这几条。

但是,实际操作下来,每一个刑辩的案子都不会出现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情况。

这可能跟我在接案子之前就有过一轮筛选有关系

如果一个案子,我觉得并不能提出什么切实有效的辩护方案,那我一般是不接受的。

但凡接了,那你的目标肯定是一步步往前提升的。

侦查阶段可不可以取保批捕阶段可不可以不捕,真的没有批捕那可不可以撤销案件?

再往后,可不可以不起诉?可不可以缓刑?可不可以在量刑上再给点考量?

不是说,这个案子,我一看,哟,没什么辩点,算了吧。

而是,如果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那么,考虑其他方面,能不能再争取一点?

首先,不存在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没有意见是因为辩护人的思维被公诉方同化,再说直接一点,办案没走心!

其次,当事人会有各种各样的诉求,甭管合理不合理都需要用心印证。就算认罪认罚案件,也总能找到几个求情的理由,怎么可能没有意见。

最后,如果真心想不出辩护意见,就应该主动解除代理合同返还律师费。就像开餐厅,饭没熟,就不应该给客户吃夹生饭。吃夹生饭会害人的。

做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心存怜悯和敬畏。生命和自由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存在,别人将最宝贵的东西交给你,你却说自己束手无策,这怎么可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词量刑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词量刑意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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