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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辩护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个刑事案件,两个犯人需要请几个辩护律师?
  2.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3. 明明是犯罪分子,为什么律师还要帮其辩护?
  4. 为什么律师会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律师会有负罪感吗?

一个刑事案件,两个***需要请几个辩护律师

如果该刑事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一个律师只能为一个***辩护;如果该刑事案件不是共同犯罪案件,两个***需要请1个辩护律师即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案件,侦查机关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证据尚缺等原因一般将犯罪嫌疑人分案移送审查,检察机关分别将其提起公诉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律师的职业就是给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然后收取相应的报酬。

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帮别人打官司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一笔生意而已,既然是做生意,他是不可能选择客户的。

除非他觉得那个客户十恶不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或者收不到律师费(这才对关键)。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官司,它都有一定的法律服务操作空间,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对于律师来说打不打得赢官司律师费还是要照收的,除非是风险代理。不过做风险代理律师也会对代理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太大没有胜算,他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做。

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觉得明明罪犯是十恶不赦,律师为什么还去帮他代理,认为律师这是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其实在律师的角度来看,他不过就是做了一桩生意而已。而且有一些***犯从他的案件表象看来是十恶不赦,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有很多内情可以挖掘或者罪犯本身的一些法律权力需要律师帮忙保护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简单一句话:***犯依然是“人”,辩护律师的存在,是为了在追究其犯罪的同时,保障其作为“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杀了人,去肆意践踏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那就与原始社会没分别了。

1、在现代法治社会下,罪刑法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种情况,推测你想问的应该是”涉嫌故意***”,在法院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说的”***犯”)。未经判决,任何人的主观判断,都是人治的表现,而非法治。

3、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_a***_]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

4、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

***犯***罪可不是儿戏,难道谁长的像***犯谁就是***犯?谁知道谁是冤枉的?总不能随便说说就行了吧?是要法官审判的,审判的过程又必须要符合所有的法律程序,只有通过辩证才能坐实罪名,才能做成铁案,减少冤案,这是必须的程序,必须要有辩护律师,所以就算嫌疑人没有钱请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而作为嫌疑人的律师也是为了弄***相,就算这样也会有很多冤案

明明是犯罪分子,为什么律师还要帮其辩护?

不管犯罪的重轻,聘请律师是每个公民拥有的权利。

律师也会根据嫌疑犯所犯的罪行,是否属实,经明查暗访了解事实真相,为其辩护,能准确清晰判断犯罪量刑的等级,来衡量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事实。

法官通过公诉人辩护人的对嫌疑人问答的结果,总结犯罪的材料,通过司法鉴定核实,收集备案。

如嫌疑人经济不允许,***会 委派一名律师帮嫌疑人辩护,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对立案有很大作用

罪大恶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经侦查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理判决后的罪大恶极;一种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实施了***人怨的行为、造成惨绝人寰的后果、引起广大民众愤慨的罪大恶极。而这两者中间还有一种人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与法律上的罪大恶极兼有但事实上被人冤枉、清清白白的人。

胥敬祥、徐计彬、呼格吉勒图、佘祥林、李久民...这些曾一度被认为罪大恶极的冤***错案所酿成的悲剧想来大多熟悉。不论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亦或是道德判断中的罪大恶极他们都曾经历过,可最终仍然警醒世人,一个冤***错案所带来的后果是多么惨重、无法弥补。而一位专业的律师则很大程度上能够挽救此类案件的过失后果。但现实中律师往往被人理解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唯当事人马首是瞻,甚至被认为是坏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不得不承认存在一部分无良律师违背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为其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这并不是否认这个职业的依据,每个职业每个领域都存着这样无底线的谋私利者。因此,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成、司法制度不断健全、律师与当事人诉讼地位逐步提高的今天,请大家务必提高对律师的重视与信任,如罗翔老师所说:“只有当你与你的家人有一天需要辩护时,你才能真切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

此外,律师为所谓的坏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同时是促进法制完善的必经之途。案件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尽可能无限接近真实情况,因此律师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质证驳回、法庭辩论来确认一个法律认可的事实。如果真能将原本真实、合法的证据与事实在法庭中合法驳回,那说明制度本身存在问题,需要改进。站在更高的层面来看,就是一次一次地发现漏洞、问题,一次次的修改、完善才使得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减少冤***错案的发生,提升公民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

法律有冷暖,叔同有故事

介绍一下,我们是一群有颜、有料、有趣的弘一青年律师!

如果还在被辩护阶段,说明还没被判刑,叫犯罪嫌疑人吧?既然是有嫌疑,就需要明辨是非,以免有隐情或者误伤?另外也可能属于法治社会的必要制度吧。

非专业人士,请多见谅。

为什么律师会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律师会有负罪感吗?

罪大恶极要看是谁给定的罪,法官定罪是根据法律条文,普通人给人定罪靠的是一张嘴,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扯不到一块去。另外,法律给与犯罪嫌疑人申请律师的权利,同理律师也有给嫌疑人辩护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感情无关,律师的工作就是替人打官司做辩护,与所犯罪行的性质无关,只要有人请律师自然出庭为其辩护,天经地义!!

律师的辩护意见不是单纯的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行,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指出犯罪嫌疑人不应该承担的罪责,从而达到法律公正宣判犯罪嫌疑人,因此律师是维护法律公正性的神圣职业。

律师为什么很多人对其不是有那么好感,是因为当前律师自我职业操不严谨,潜藏着大部分以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欺骗民众,对法律求助的民众接官司收钱不做足工作,对缺泛法律知识的人曲欺讹骗,使大众印象就是一个斯文诈骗犯,败类!他们离开了职业操守,违背对辩护人给予法律支持,并不是扭曲法律对律师定位的内涵!律师原则上是为辩护人法律支持,如罪重罪轻、证据收集、法律文书、手续等!当前,很多民众一咨询律师,收费动则2、3千,多则万元以上!这样叫民众如何接受?另目前律师职业很多方面都以西方模式为榜样,脱离中国国情、社情等!

律师的职责是帮自己的客户辩护。这个问题问的特别酸。什么叫罪大恶极?这里面的罪和恶是谁定的?没有经过严谨的辩证和审理过程就无法定罪。既然尚未定罪为什么无权为自己辩护?别自己一有委屈就怪律师。律师是现在中国唯一一个能站在老百姓一边和公权力对抗的民间群体。试问真的出事的时候有几个不是第一反应是找律师?

再一次和律师闹僵了后。我的朋友拿出了最后的威力。逼得对方律师说:你不要生气。我拿了人家的钱就要为人家出力,打赢官司。由于他感到了死亡威胁。于是说到。您不要生气。我们就是谁给的肉多我们就帮谁。千万不要意气用事,造成惨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辩护的律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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