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张律师讲婚姻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张律师讲婚姻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房产过户时赠与和继承的问题,该怎么处理?
原判理由
该案法官估计是认定,房屋后来登记在了被继承人名下,没有过户给你,同时又给你新买了房子,所以认定对原来分家协议进行了变更。因此争议的房子应当作为遗产分配。
策略失误
原审中你策略有问题,承认了争议房子属于遗产,既然房子属于遗产,当然应该进行分配,你想让法官怎么判?
应诉策略
其实应当主张虽然房子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实际产权人是你,这个不是遗产。有证据证明房屋产权与登记不一致的,应当按实际情况确认物权。
经营买房子的行为,属于单独的赠与,不应该与分家协议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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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妻子和子女,因为爷爷生前没有遗嘱,如果你想合法继承需要他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第二,过户赠与和继承遗产,继承遗产是最省钱的,但是不管是赠与还是遗产继承都有一个弊端,再次买卖需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也就是这房子你只能用来居住,用来买卖就会亏一大笔钱。
第三,除了赠与和遗产继承,还有一种把房子卖掉的选择,你奶奶在世,房子如果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把房子卖掉然后把钱给你,你再去买一套房子,这样会花一些钱,也费事一些,但是再次买卖不在有影响。
第四,房子只写了爷爷的名字,那赠与和买卖都不行,只能遗产继承,你需要带着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去公正,妻子,子女,如果父母在世还要有父母在场,带上各种证件和去世证明做继承公证,然后可以指定你一个人来继承遗产。
专业婚姻财富律师为您解答
首先,何为分家单?
顾名思义,就是分家的协议,这是一种传统习俗,特别在农村盛行,它作为一种善良风俗,***如分家单有效,法院是认定分家单效力的。分家单是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配,虽然是一纸协议,但是它具有物权的效力,也就是财产确权的效力。
有的人,认为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自己,就想当然地认为,万事大吉了,自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那就大错特错了,为何?
其实,不动产颁给你的房产证,仅仅具有推定作用,也就是这个房子首先会推定为你所有,但是***如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屋的权利人是另有其人,那需要通过确权诉讼解决,通过人民法院庭审查明的事实去最终认定房产的归属。
题主提供材料不是很充分,***如分家单在前,确权登记在后,房产登记的效力很有可能被前一个分家单突破的。因为分家单已经确定了房产的主人。
最后,说说赠与和继承。
赠与是生前的,继承是死后的。也就是,赠与必须在生前履行完毕,动产交付,不动产务必登记过户,否则,***如赠与人死了,或者受赠人死了,结果都很麻烦,财富很有可能不能顺利传承。继承的事就更多了,什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什么代为继承,等等。
总之,赠与和继承都是财富传承的工具。为了让自己的财富传到自己爱的人手里,要灵活运用财富传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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