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释然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释然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友要和我分手,失身了,我该问他要分手费吗?
分手费,法律上是不会支持的。
怕是不甘心分手,成心刁难,纠缠不清。处理妥当~
若是不爱了,不合适就不要再牵扯不清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淡然释然才好。
婚恋就是相互了解的过程,合适就继续,合不来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要过分纠结,放开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缘分真正来了的时候,自然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如果不合适分手了,就应该和过去来个一刀两断。都已经是前对象,如果不索性放下,只会出现剪不断理还乱的烦人情形。
律师,你曾强烈建议过当事人上诉吗?
这是肯定的。目前,实践中冤***错案很多,一审过后,双方对判决有很大分歧的案件也大量存在。相当一部分案件,一审认定的事实明显被扭曲;明显按照曲解的法律来适用的案件也非常多。总感觉一审判决令人信服的太少了。
法学中的“应然法”与“实然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实然的法律意义是指事物事件的现实状态,可做真***之事实判断,而不能做是否合乎目的,是否正义的价值评价。
应然指的是应该的样子,指事物***的应该存在的状态。”应然“与“实然”相对。
法律的应然性和实然性由来已久,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智者们就曾经进行过关于自然法和认为法的思想争论。这一整编到现在演变成为了应然法和释然法的观念冲突。
应然法的观点为:法律从本质上就是人的规律,因此应当以客观规律为基础,其对人的行为的规定不能有悖于客观规律。实然法的观点为:真正的法或者说严格意义的法不是自然法和应然法,而是实然法。
扩展资料:
1、应然的出处
应然这两个词出自法学中两个学术流派,即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正义是法追求的主张,是一种应然法,比较理想。
隐私被人偷看,你会做什么冲动的事?
这个如果他是蓄意了解你的隐私,那么他一定是有目的,曝光你的隐私让你在朋友面前出丑?这个事情就比较严重了!正常人隐私被曝光公布于众,那丧失理智做出一些出格的事,进而报复曝光你隐私的人也是正常的!但如果单单是碰巧看到了你隐私,而对方也没有恶意,双方交谈下,对方保证不说出去,而你信得过他,也就释然了,或者说你的隐私本身不是什么太不好说出口,也没什么发不了的!
这主要在于偷看我隐私后对方***取了什么后续行动、如果只是单纯的偷看,没有传播或者要挟啥的,我会警告,并借以法律佐证,叫他不要再有类似行为,否则***取相关法律行为,用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若是他头看后闪播出去。肯定要***取法律来止损和给予对方相应处罚。凡事处理都可以商量、可以相谈,要合理合法,这是避免事态扩展的最好方法,毕竟害人害己。冲动不解决问题,冲动只会滋生事端,其实人生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就会知道,除却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暗恋是一种精神出轨吗?
暗恋一个人,是对某个人一种敬仰,一种欣赏,是尘封在心里某一地方的一束光亮。它是纯洁的,神圣的。是潜意识里不为意识形态所转移的自然而然,它受意识形态的驱动,为感官系统制造的一种很高级的精神享受。它的存在应该是极具抽象的,不表现在实施行动上,它是你心里最深处的美好存在,虽然你不能拥有它,但它确是你繁琐生活中一抹亮光。
本题主人是个已婚人士,你应该清楚暗恋应该以怎样的动态,在你的婚姻中存活,“暗”是不光明的,是暗处。暗恋是埋在心里的意向。你不应该把暗恋信息动向,搬到你光亮的表象中来,这样对你的爱人婚姻都是不及的,也是对婚姻的不严肃,对爱人的不忠。
暗恋是精神出轨也好,不是精神出轨也罢,你只要不伤害你的婚姻生活,不做什么有行为之事,也算不上精神出轨,就算是精神出轨,“精神”谁有那闲工夫去深挖它干嘛?
更何况这年月谈精神,也未免有点牵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释然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释然法律咨询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