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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为“罪大恶极”且供认不讳的罪犯辩护?
  2.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为“罪大恶极”且供认不讳罪犯辩护?

1.纯技术讨论。不作道德评判,律师最大的职业道德就是尊重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而不是什么良知,良知是所有职业的道德,是为人之基本道德。
2.所谓当事人供认不讳,律师能否作无罪辩护。答案是,能,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独立的。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谓的供认不讳,包含是否如实供述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态度等。问题就出在这。
3.律师要核实:当事人在讯问笔录里的供认不讳,是否自愿?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合法?相关供述是否有矛盾?律师要对照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核实。是否有逼供、诱供。
4.还有,就更好玩了,很多讯问笔录里,当事人认罪,是说,“我知道我在犯罪,之前我不承认,但在侦查机关的教育和讲解之后,我知道我在犯罪…”这叫什么?这叫在行为当时没有犯罪认识,没有犯罪的直接故意,是在被刑事拘留后,通过侦查人员的讲解,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犯罪发生,而很多犯罪,如诈骗,则要求嫌疑人有直接故意。如果辩护律师仅仅说,我当事人都认罪了,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都有,那我也啥都不说了,投降式辩护吧,那只能说,还不如不请律师,等于请个律师来害自己。还不如多留点钱上山(去监狱)改善伙食。
5.客观证据方面,即使是所谓的铁案,律师的职责也要仔细核实检方提交的证据是否扎实,三性方面是否站得住脚,比如一些经济类犯罪案件,相关数额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一些暴力性案件,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等。
总之,律师职责,尊重法律,并力求让所有人都尊重法律。而不是被所谓“罪大恶极”“供认不讳”所蒙蔽。编辑于 0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律师如何开拓案源(关于诉讼业务

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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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两个重要问题1.一个信息传递的,就是如何在服务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对接的问题。让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就是把自己推销出去,让别人认识你,认识到你能做什么,一个是自己介绍自己,比如参加各种协会,商会,提出对该协会建设性的意见,让别人先认可你,才有业务的可能性。可以通过写有质量的文章,让别人认识你,去学校企业社区去做宣传,讲座,扩大宣传!组建各种群,参加各种群,让别人先认可你。2通过把每一个案件做好,比如做一个案件,把改类型的案件都好好研究,举一反三,成为专家型律师,让同行认可你,客户认可你。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同行,客户都会给你带来业务。关键是自己要先学习,先付出,让别人认可你,觉得你有用,能帮到别人,给别人解决问题。不学无术是做不好的,也不会有持续的业务,能者多劳,你不能做事,那里会劳驾你去做事。不要怕辛苦,不要怕吃亏,不要怕学习。我现在还每天会看两三个小时的书,也会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规定,每年买书培训都会花费三五万元,没有谁会随随便便成功,案件不会自动来。这个是信息的问题,自己只有成长起来别人才能看得到。

我在从事律师之后从来没有为案源发过愁,我不怕吃亏,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做律师第一年就有上百万收入。想办法。如果没有办法,就要学会吃亏,去帮别人把事情做好,你就把自己宣传出去,我是先做事再收费,有效果了才收费。

律师行业是私密性比较强的行业,建立信任最关键。有时间,吃亏,靠谱最关键,医生和律师相似,关系到别人身体,财产权利健康安全,生老病死的问题,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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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技能系列讲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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