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术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术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世界两***系法律术语?
世界上主流的两***系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英美两国为代表,它以判例法为主要特征,也就是法院前案例的统一化逐渐积累形成判断法律的基础。
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它注重立法机关的权威性,重视法典的制定及应用。
两者的基本法律术语的使用及理解有很大的不同,英美法系对于判例、规则、主张等术语有着独特的解释,而大陆法系则对于法典、刑事、民事等术语的使用较为常见。
法律解释名词解释?
法律解释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狭义说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但是中国一般适用广义说,即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的具体含义和补充法律依据以适用法律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
法律名词解释:社会规范的一种。有广、狭两义。广义与“法”一词通用。泛指所有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行为规则,即整体或抽象意义上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命令等。
狭义为法的主要渊源。专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称法律。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依据解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范围分为规范性解释和个别性解释;依据解释的方法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依据解释的尺度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法律解释对于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法律关系本座说名词解释?
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
***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被判刑的人在法律上的专业术语是什么呢?
叫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帮助犯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帮助犯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正犯的存在,该正犯的行为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共犯行为是必须依存于成立犯罪的正犯行为。 第二,帮助犯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双重故意,也就是既要有帮助他人从事特定犯罪行为的帮助故意,也要有帮助他人实现不法构成要件的帮助故意。关于虚***帮助,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关于片面帮助,不构成共犯,因而也不可能成立帮助犯。 第三,帮助犯在客观方面须具备的的要件是实施了帮助行为,这是成立帮助犯的事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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