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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小朱,法律咨询小案例及解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小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小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女方私自流产,男方能申请损害赔偿吗?
  2. 陈亚男被爆料怀了榜一大哥的孩子,是恶意谣言?还是确有此事?

女方私自流产,男方申请损害赔偿吗?

典型案例

小朱和丈夫结婚有些年头了,可是一直没有生育孩子。丈夫和家人也迫切希望小朱能为家庭增添新成员。

法律咨询小朱,法律咨询小案例及解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终于在某一天,小朱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于是她把消息告诉了丈夫,丈夫当然十分高兴,一连兴奋了好几天。

但是小朱却高兴不起来。原来,小朱在公司里一直担任着行政部的小组长,由于她因工作能力突出,有希望被提拔为行政经理,公司内也一直讨论着对小朱的提拔。如果这时候小朱怀孕的事被公司获悉,那么行政经理的职位很有可能旁落他人。小朱因此不希望自己在可能升职的情况下生育孩子。

一方面,小朱如果和丈夫商量流产,丈夫肯定不会同意。于是,小朱瞒着丈夫,偷偷去做人工了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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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事最终被丈夫知道了。丈夫情绪一落千丈,四肢无力,茶饭不思,精神上收到了重创。两人为此发生过很多争吵,但是小朱一直坚持自己的做法。

丈夫越想越生气,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确认小朱侵犯其生育权,对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丈夫要求小朱赔偿,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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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最终判决驳回了丈夫的诉讼请求。即小朱对胎儿进行流产手术,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夫妻关系中,男方有权决定是否让女方怀孕,而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孩子,因此女方在怀孕之后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孩子。小朱的擅自流产,并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由此丈夫提出赔偿,***不支持。

这是得多绝望 才能舍弃不要自己的孩子 !! 而且用的是女方男方 ,而非老婆老公婚前谈崩了???婚姻都没了应该没能力养吧, 也没说清楚,不过但凡女人不愿意孕育,分分钟都可以自己做主停止

我是读书芽,我来回答。

读书芽的结论:这种情况,索赔很难。

读书芽仔细查阅过资料,引用一段:

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性是多么***!

从旧时代的生育工具,到新时期的有权利保护自己,这该是经历了多少前人的努力!

即便这样,还是有妇女生产后抑郁跳楼,仍有少数女人生产痛死都由不得自己,更有“保大人还是保孩子”中被无情放弃!

重视与爰护妇幼,警钟长鸣!

我们看,愿意结婚的少了!愿意生育的也少了!更多女性,还在生与不生之间徘徊,也许几个回合下来,能生的也生不了了。

理论上女方私自流产是她的个人权利,从法律观点来说这是其个人意愿,我们没有权利干涉。但是从道德观点来说,女方与男方是约定好的怀孕育儿,但是女方单方面违背诺言,我们是可以深深地谴责。
众所周知,女性拥有受孕怀孕功能,从人道主义来看,女性可以选择怀孕也可以选择流产。

只不过,对于家庭而言女方私自流产,男方是可以***,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无效

婚姻期间内的事实,男方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潜意识里,女方违背组建家庭的宗旨,是不会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按照伤害程度(心灵上的创伤),视男方心灵受伤以及精神层面的打击程度判断。一旦构成事实,女方应无条件为男方就此事负责任

根据男女平等等众多框架表明,男方也有保障自己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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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便女方擅自流产,男方也不能以此为由向女方主张损害赔偿。

陈亚男被爆料怀了榜一大哥的孩子,是恶意谣言?还是确有此事?

我昨天也看到这个消息,感觉有些人就是闲的,什么事情都喜欢捕风捉影。陈亚楠说白了是野心大一点,想要独立做事业,但是现实很打脸,策略不够成熟。

还有个问题就是目的性太强,都是成武地方上的人,子女成婚之前双方父母一般都会找人打听一下对方的品行,家人跟邻里邻居是否关系和睦。今天走到这一步,难道就只有陈家有错?说到底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孩子忽然走到一起,并且二人性格迥异,陈亚楠看起来精明活络,满满的胜负欲。反观朱小伟,可能[_a***_]年龄还小不够成熟,话不多,但是贵在真诚。这样的两个人,拿什么来维系感情?他们能走到今天这样的结果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有句话是说墙倒众人推,不管陈亚楠有没有怀榜一大哥的孩子,这都是她的私生活,如果是真的,那么是她品行不好。如果不是,那么是不是网络上那些造谣生事的闲人要去给陈亚楠道个歉呢?

网络给我们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请不要为了一时的口舌之快,冤枉了无辜的人。

最后想要说都是个人意见,从个人观点出发,希望朱小伟和陈亚楠可以找到各自的幸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小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小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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