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律师如何辩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律师如何辩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了一个律师,本来没我的事,他给我辩护错了,造成我的损失,怎么办?
律师既不取证也不分析案子,一个简单的劳动关系案子,打输了。输赢都拿律师费!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都否认,被告提出的证据律师都无异议,再辩解,这叫什么质证方式呀,奇葩呀!
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故意颠倒是非,违法吗?
首先正面回答你:按照法律和律师执业道德和规范的要求,律师执业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故意颠倒是非当然违法。但你的问题本身就存在一个重大问题,你怎么去界定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述,辩论是故意颠倒是非呢?事实真相可能是唯一的,但从不同的视角看,可能在不同人眼里就有不同的事实。况且公众眼里所谓的事实未必是事实,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是两回事,在法庭上,在诉讼中更看重的是法律事实,也就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因此一个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在法庭上只要遵守法律和程序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在法律规定范围维护己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就不存在你所说的故意颠倒是非!当你自己的律师在法庭上替你据理力争时,你会认为他颠倒是非么?如你站在对立方的角度看律师的庭审发言,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评定对方律师颠倒是非呢?
律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就是替委托人"说话",就是在法庭上提醒法官,哪些因素对自己的委托人有利。再说得直接些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感觉你对律师这个职业有很大的误解,你可能觉得律师就应该是正义的化身,在法庭上***澎湃、大义凛然地侃侃而谈,好像电影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告诉你吧,律师的操守是:尽心尽力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哪怕委托人是杀人犯。举例说明一下:一个人***了,这本身可能是犯罪了,也有可能是合法的。你会说***也能合法?这时候就会有两个律师出现:一个是被杀者的律师,另一个就是***者的律师。我尽量用大白话说,以便于你的理解:这两位律师之间一个是你认为的代表正义一方,另一位代表非正义一方。两个律师一个是进攻一个是防守,按照你的想法:***了,枪毙。可是***者之所以***,可能有很多种原因。这就需要律师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在法庭上提出来。而这个律师提出来的因素可能真的让人难以接受。在受害者一方看来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颠倒黑白,这个律师不顾事实,不维护正义。可是在法庭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绝不可能出现不让一方当事人说话的情况发生。而律师的职责就是找出对己方有利的因素,哪怕是一丝一毫。这是他的职业,这是他的责任。其实律师素质的高低不仅仅是对法律的理解,最主要的就是这种在貌似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找出理由,这就是尽心尽责。这时候律师的压力很大很大,不是圈子里的人你根本就不可能体会到。很多刑事案件的反转,其实就是在律师的坚持下才得以实现。
当然,哪个行业都有不负责任的人,甚至是职业犯罪,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对律师的职业进行约束。但是有太多的人不理解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性,简单地认为律师就是代表正义,就是正义的化身。本人在上海工作的时候甚至见过很多郊区的老百姓,敢跟公安横,也不怎么怕法官,居然律师一出现立马规矩了。不知道是什么鬼,到现在也没搞明白。
这决不只是违法!更是在对自己职业的践踏!因为职业不只是生存所需的来源,更是实事求是地把社会引向公平正义的良心之责!故对社会欠下良心之责的人就如同向包括其自身i在内的所有人共同所需的水源中倒粪,恶心自己情上原,恶心他人,道义难容!因此,对社会欠下良心之责的极少数律师是律师团队与其余人的共同之敌!也就是说,欠良心之责的本质就是对初始选择道义的背判,一旦欠下就无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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