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条件及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条件及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请了律师当事人需要说些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请了律师,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提供以下信息:
1. 案情简介: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提供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名称、案号、当事人姓名、被告人姓名、涉案罪名等。
2. 证据清单: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提供案件中涉及到的证据清单,包括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3. 个人情况: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提供自己的个人情况,包括个人经历、教育背景、家庭情况等。
4. 法律意见: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提供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法律意见,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为其辩护。
5. 其他要求:当事人可以向律师提出自己的其他要求,比如要求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特定的辩护意见、要求律师在庭前提交书面意见等。
总之,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需要积极与律师沟通,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案件信息和个人情况,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为其服务。
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请了律师后,可以考虑提供以下信息和陈述:
1. 事件的详细经过:当事人应尽可能提供准确、详尽的案发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关系等。
2. 自己的证词:当事人应准备自己的证词,说明自己的行为、目击情况或其他相关情况,以确保案件真相得以还原。
3. 证据材料:当事人可以向律师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辩护的证据材料,如照片、录音、监控录像等。
4. 目击证人或证词:如果当事人知道其他目击证人或可以提供信息的人士,应告知律师,并提供相关联系信息,以便律师联系取证。
诈骗罪案件当事人已经被批捕,侦查阶段应如何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_a***_],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主动要求提出意见就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辩护律师主动发表意见、特别是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非常重要。
辩护律师既要根据了解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更要分析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也要结合其是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家庭的特殊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来阐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会认真参考律师的辩护意见。一旦意见被***纳,侦查阶段就取得了比较好的辩护效果。
所以,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要积极主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律的正确实施,进而把维护公平正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条件及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条件及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