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的几种情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的几种情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什么情况才会***用直诉?刑事案件?
实践中直诉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予逮捕,进而移送起诉;二是公、检两机关经过事先充分的协调与协商,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遇到符合直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送***。例如危险驾驶案件一般适用直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在侦查机关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还要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学什么法律?
刑事案件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刑事案件的核心法律。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职权和程序,是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则是细化法律规定,指导司法实践的文件,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律师需要全面了解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取不同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需要掌握相关的证据规则和司法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地评估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的几种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的几种情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