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全覆盖缺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全覆盖缺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那他们是如何了解案情的?
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是最好的挽救时机。
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重大***贿赂案件不能会见外,律师在侦查阶段都可以会见当事人。一般来说,嫌疑人被拘留期间,都会做笔录,这时候嫌疑人基本上会对自己所犯何罪有个基本认识,因此,律师在会见时都能够从嫌疑人那里对案件有个基本了解。而且,嫌疑人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哪些有利情况、哪些不利情况都可以通过律师对法律的讲解加以理解。所以律师对嫌疑人的会见至关重要。
而且,因为律师对案件和法律的了解,可以在侦查阶段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就有关事实和法律进行沟通,交换意见,避免侦查机关犯一些主观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虽然在侦查阶段不能阅卷,但是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了解涉嫌犯罪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事宜,另外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会有很大的变化,这时候有律师费参与,第一,可以去看守所询问案情经过,了解其有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如果确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比较轻微,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但成功,毋疑可以拯救犯罪嫌疑人即将崩溃的心理状态,第二,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不予移送侦查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第三,如果涉及退脏或退赔事宜,可以积极的同受害人谈判,争取在做到最大限度的量刑。
首先,无法阅卷,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办法突破。因为侦查阶段是处于收集材料的阶段,整个案件情况是需要保密的,防止毁灭证据等妨碍侦查的情况出现。
第二,如何了解案情呢?途径是有很多的,比如:
1.在律师接受委托前会与其家属进行沟通,这个过程就是了解初步情况的过程,至少可以得知他涉嫌何种犯罪。
2.现在媒体发达,新闻事件传播的很快,重大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就会有许多媒体争相报道,这些报道中也可以搜集到一定的信息。比如程律师前几天接手的深圳“套路拍”案件,在许多网络平台就有报道。
3.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本人,这是侦查阶段了解案情的主要方式,毕竟有谁比他本人还了解案件情况呢?
一般来讲,律师通过第1.2之后就会对案件行程个初步认识,这样可以让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针对性提问,更好的了解案情。
会见过程中律师会向其了解何时参与案件,何时被抓捕,侦查机关问过他一些什么内容(他如何回答的),问过他几次,由于让他辨认什么材料确认什么材料,或向他出示过什么证据等等。
4.还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通过上面几个途径了解案件后,通常律师会对案件有个大致的判断案件,这样还可以在和办案[_a***_]沟通时了解尽量多的信息。
经过这些就可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比如能否申请取保候审,提出不需逮捕的法律意见等等,这样才有利于跟进案件进展。
第一、通过会见了解案情
辩护律师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决定会见的次数,通过会见了解以下内容:
1.还原公安的讯问内容。办案人员讯问过几次,问了哪些问题,出示了哪些证据,当事人是如何作答。
2.了解案件经过。当事人是最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他可以陈述清楚自己涉案的情况
第二、通过家属及知情人了解案情
在侦查阶段,家属应配合辩护律师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情况及证据材料
第三、向办案警官了解案情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些材料和意见也是向办案警官提交。
因此,在侦查阶段与人办案机关保持沟通也十分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经验和常识很重要。试举3例我办的业务。
1、桂林市某局办公室主任到某县某局挂职当副局长。被指控受贿3万元。同时被指控的还有局长,主管财务和工程结算的两个副局长。受贿金额相同。我的当事人是当时管工程审计。整个工程款为71万元。
反贪局承办人刚告诉我上述情况,我就明确表示:我的当事人没有受贿。理由是:
71万元的装修工程,利润15—18%,行贿金额12万元,就没有利润了;我的当事人将工程预算审“减”了近6万元;包工头的行贿主要是在揽业务、验收、结算和付款环节。
结果:关了一周,放了。
2、我的当事人被指控挪用资金1-5亿元,我看完起诉书和渉及的主要证据(当场),我的结论是“不是挪用,是使用”,“是用自己的钱而不是发包人的钱”。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承包人,是自筹资金承包;
3、上个月,一朋友的亲戚被指控合伙敲诈勒索5万元。我听公安办案人谈了“理由”,当天会见当事人,我的结论是:民事纠纷是起因,(参与“找老板理论赔偿”的“谋划”)。没有参与堵路,也没有经手收钱,不能证明分到了钱(刑事部分没有参与)。推论成文报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结果:排除。
当然,妥协是有的:只要被关押时间不长,我是动员当事人放弃国家赔偿。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怎么辩护
在面对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辩护的主要目标是为被告争取最好的法律利益。以下是一些可能使用的辩护策略:
1. 否认犯罪:被告可以坚称自己无辜,否认与犯罪有关。这需要提供可信的证据,例如提供可靠的 alibi(不在犯罪发生地点的证据)或证人证言来证明被告与犯罪无关。
2. 证据排除:被告可以争辩称收集的证据存在缺陷,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例如非法搜查或非法获取证据。这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证据被排除在庭审之外,从而削弱***方的案件。
3. 自卫或紧急情况:被告可以主张他的犯罪行为是为了自卫或应对紧急情况,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此辩护策略的有效性取决于被告提供的证据能否支持这种主张。
4. 心智缺陷或不负责任:被告可以辩称由于心智缺陷或精神健康问题,他没有能力理解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这需要提供医学、心理学或***学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心智缺陷。
5. 利益交换或罪行被胁迫:被告可以争辩称他参与犯罪是因为受到了胁迫,并且他没有真正的意愿或自由选择。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被告被迫或以其他方式受到了压力。
无论选择哪种辩护策略,辩护律师应该仔细研究所有相关证据,并与被告一起制定最佳的辩护战略。请注意,以上策略的适用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环境。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需要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有多厉害?
本名吴丹红,如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职,从其履历来看,无处不体现着他对完善法律体系的贡献。
但为罪犯辩护能在一定程度上,寻找法律体系的漏洞。
所以吴律师即使将面临无数人的谩骂,也毅然投身水深火热,是值得尊重的!
真理越辩越明,给***辩驳的机会,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为了对她的审判不容置疑、无可撼动,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和神圣,而非为了帮她脱罪!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很厉害,厉害之处在于明知道会面对大量社会的骂声,也愿意做他的辩护律师。每当这类事情发生时,死刑犯的辩护律师往往会先引起第一波的争吵,当产生这些争吵的时候,很多人在网络上看到各式各样的评论肯定会产生疑惑,为了寻找真相,势必会自行去了解法律,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个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应当提供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所以说无论如何依据法律劳荣枝必须有律师提供辩护。
很多人会说这样一个杀人犯凭什么给他脱罪,很多时候,一些***案件的辩护律师都会遭受到网络上的谩骂,但是大家都没有想到,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定罪,他永远都是犯罪嫌疑人,就是有可能还有其他凶手。大家可以去了解了解聂树斌案,1994年,***因被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一审中被判处***,***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5年4月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很可惜,可能正是当时他缺少一位能为他寻找真相的律师,就这样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直到了近年,有其他罪犯承认了***“背负”的******案,真相才被打开,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故意***、***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但是他已经失去的生命又怎么挽回呢?
我们的判断方式是依据媒体所公布的信息来判断的,而一个案件真实所发生的事实怎么可能全部由媒体公布?我们可以对***发出自己观点,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但是我们依据简单的证据不能充当法官,更不能凭借自己的想法来判断辩护律师的好坏。在我看来,***犯的辩护律师是十分高尚的,他们需要从案件中找到不妥之处,就是为了在中国减少“***”案的发生。
实话实说,辩护人从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没有管辖权、使用无证明力的视频(人格证据),是他减分项;从主从犯认定、共同犯罪、是否被利用、如何分析几个犯罪事实角度,此辩护人刑法学理论明显欠缺。
首先我说这个律师十分的自私,喜欢出风头,他认为只要把劳荣枝案官司打出成效,他就很出名,殊不知他是站在十多亿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做事没有底线,什么案都接,为一个谎话连篇***不眨眼的女妖辩护,不要认为自己很牛,但不要忘了全国正义人民的怒火。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是网红律师吴法天。听名字,就是无法无天,人如其名。虽然劳荣枝二审择期宣判,但是现在吴法天已经成功了,因为以前我不知道吴法天是谁,现在不但我知道了,而且很多人知道了,他出名了,可以说是火了,他也达到了目的。
有流量,代表着有收入。以后,吴法天可以悠闲地等着别人排队邀请他做辩护律师,因为从劳荣枝身上,已经有人看见了希望,原来,只要死不认账,就可以苟延残喘的活着。因为给劳荣枝辩护,吴法天在律师界的地位真的会无法无天。
劳荣枝就应该被执行***,不应该在她身上浪费时间。这次劳荣枝二审,也说明相关法律程序和制度不够完善,一定要完善相关制度,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藐视法律。也不能让律师钻法律的空子,几句话,就让一个女魔头变成了傻白甜,确实可恶可恨。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劳荣枝,二审必须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全覆盖缺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全覆盖缺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