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会见十不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会见十不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吗?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通常有权利私下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充分行使辩护权。然而,关于是否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这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来确定。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受害人隐私和避免对案件造成不当影响,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不得私下会见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只能通过法庭程序与受害人进行接触,例如通过受害人作证或接受询问的方式。
然而,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可能允许辩护律师私下会见受害人,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例如,需要事先获得受害人同意或法庭的许可等。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与受害人交流案件相关情况,了解其陈述和伤情等,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辩护。
总之,关于辩护律师是否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辩护律师都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在合法、公正和合理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是什么场景?
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我曾经戏称我们的两种状态:
不是在看说所,就是在去看守所的路上。
由此也可以看出刑事律师对于看守所会见的频繁性和重要性,所以对这个问题我倒是可以说说。
律师时跨地域执业,很多时候甚至可能经常到其他省市进行出差会见,所以对于不同看守所的不同要求,律师需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出差到了看守所后,因为手续问题而耽误时间。
通常来说,看守所必须的手续有:
律师证(原件)、委托人家属签字并捺手印的委托书、律所的介绍信(会见信)三证齐全。
但有些看守所所在的分局对于手续的严密性也会有其他的规定,如:
同时有些看守所要求律师必须有所预约才能进行会见,没有预约的需要排队等待相当久(如北京朝阳看守所)。
一般我们的公文包里总会装着律师证复印件,在签订委托的时候,也会要求复印委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但有一些案件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或当事人无法立时提供关系证明的,这时候就要确认当事人被羁押的看守所对于这份证明的态度了。
10多年的律师经历,可以说见过了形形***的看守所,每个看守所场景都会有所不同,说一些带共性的。
第一道是看守所的大门,这道门相当于看守所大院,通常情况下不是特别严格,出示证据登记即可。
第2道和第3道通常成为AB门,分别由看守所和武警把手关。有些是先经过武警审查证件放行,再由看守所审查会见的手续和证件。也遇到过反过来的,先由看守所审查会见手续和证件,放行以后再经过武警审核证件放行。
经过三道门以后,来到第四大道门前。这一道门律师一般是不可以进去,门外就是律师的会见室。门口有对外窗口,由律师递交会见的手续,再由看守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去提人。
嫌疑人不出第4道大门,会见室就是一间前后有门中间隔断的房间,一个门在看守所第4道大门以内,一个在大门以外,中间的隔断一般是一个一米左右的墙体上面是铁栏杆到顶。
在疫情之前,大部分会见室律师跟嫌疑人隔着铁栏杆可以握手,递交委托书、笔录给对方签字等;疫情以后,普遍都加装了玻璃,里面和外面通过话筒通话。
会见室内装有无死角摄像头,虽然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受监听,可我总会预设这里是可以保留声音保留图像的场所。
律师会见,正常情况下是看不到嫌疑人监室内的场景。在去年,因为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跟着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进去过一次内监区。
里面类似一个四合院的样式,四周是监室,中间是一个天井。印象深刻的是,打开大门那一瞬,四周的所有监室都有人将头贴着铁栏杆大门上,并伸出手向大门挥手。
里面是通铺的形式,大概20来个人住一间。洗漱和方便基本在一起。厕所是不封闭的,一般只有一堵一米来高的墙隔着,如果男士站着方便,是可以看到上半身露出在外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会见十不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会见十不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