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现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工作的现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中国律师的工作现状是怎样的?
中国律师的工作现状,范围太大,只谈谈上海的吧。律师是个很体面的职业,很多大学毕业的人会选择做律师,也是冲着这一点,高大上还很能赚钱。不过恐怕要让大家失望了,每个行业都有“***定律”,律师行业也是如此。80%的律师过的都很普通,普通到收入达不到上年度平均工资(6504元)。多数律师事务所只招提成律师,不招授薪律师,因为用人成本高啊,什么都不给就得交上2000多的五险一金了。而提成律师也一样,什么案子都没接,就得承担自己2000多的五险一金,是每个月哦。那些外地来上海想立足的,还得再加上房租、交通费等成本。在我执业十多年以来,见过很多新律师在过了实习期取得律师执业证后,转行了,不做律师了,去企业法务部了,因为那里工作好找啊,收入有保障啊,没有那么多的竞争啊。毕竟出来工作,谁不是为了钱呢?
至于另一部分工作环境其实不容乐观,说的好听点,需要跟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说实在些就是我们得去求爷爷告奶奶,陪着笑脸求人家帮我们把事办了。想着律师能像看电视里一样的为当事人利益在法庭上慷慨激昂辩论的,我只想说,你们想多了。按照目前上海法院受理案子的数量,法官每天排开庭都排满了,上下午各两个庭地连轴转,你们见识过吗?哪有时间让你们滔滔不绝地辩论,早上工作时间9-11点,两个小时两个开庭,一个小时一个,除去核对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加上证据质证,还留多少时间给你们辩论?还得最后问一下,愿意调解不?
别看这份体面的职业,有时候真心不如上班族,至少在办公室里冬暖夏凉,律师可得风雨无阻地开庭、调查,只为了博一个“一字千金,注重承诺,守时守约”的美名。
律师不是万能的。法律不是律师制定的,司法解释不是律师制定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不是律师能左右的。律师能做的是尽量收集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对己方有利的法律法规,程序上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刑事辩护还有实质意义吗?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刑事辩护还有实质意义吗?
当然有了。一个完整的、公平的案件,必须要事实确是充分,适用法律必须正确。所以,刑事辩护的意义非常重大,就比如比喻的***一案,不能从当事人杀了人而定***罪处罚。还有很多情形需要界定,是故意***?过失***?还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为民除害?这牵扯到一个辩证的逻辑。这就需要从各个方面深入的思考、研究,需要辩护人的法律储备、辩护经验和辩护人的睿智,能够化解对被告人不利的方面,争取为被告人做罪轻、无罪甚至有功的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在***裁判文书没有生效以前,谁敢说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楼主也太主观片面了一点,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由公检法一手包办,那么必然导致大量的冤***错案发生。
举个简单的[_a***_]:上个月一个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案件,拿到指派通知书和法律援助函的时候认罪认罚具结书已经签了,量刑2-4年,罚金25000元,而且开庭时间都确定下来了。按道理来说吧,辩护律师基本上无所作为了,也就是走走过场。可是我去检察院阅卷以后,在会见被告人时,发现了如下问题:1、被告人系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以后,主动到指定地点投案,而起诉书认定为抓获;2、被告人到案以后,向刑侦人员提供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信息,具有立功表现,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被告人并没有向公诉人告知这些情况。回所以后,第二天就将上述情况以律师意见书的形式提交给承包检察官。后来开庭,立功没有被认定(公安机关无法核实),但是抓获改为了自首,这一来一往,刑期少说也会减轻6个月左右,对被告人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很多网友不知道多判6个月与少判6个月的区别,不但少受6个月的处罚和劳动改造,一个成年人,花6个月去打工赚钱,少说也能赚几万块吧。援助律师,没有收你一毛钱,帮你减轻了6个月的刑罚,这难道不是辩护律师的作用和价值。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积极参与和争取,定个抓获从重处罚,被告人能怎么样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现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现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