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作业案例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作业案例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刑事律师只能说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判决,并不是为他脱罪,这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很多人很愤慨,明明是犯罪嫌疑人还有律师辩护,这律师是非不分。其实这才是彰显我国法律进步的体现,保证犯罪嫌疑人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最重要的是避免冤***错案
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打击犯罪。能够被起诉到法院并提交法庭的案件,已经是经过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两道关口的审查,而且公安机关内部要经过侦查,预审,法制几个环节,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批捕,公诉等环节,公安和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不同的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还要经过检委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且还有错案追究制度。说实话,在办案过程中,哪一个人要想做个手脚,徇私枉法,要打通好多环节,着实不易。所以能够提起公诉的案件,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小,这也就是本问题的原因。律师出于职业关系,对他的当事人只能做无罪或者罪行轻微的辩护,当他作无罪辩护的时候,对一个经过层层审查,已经被认定有罪的嫌疑人,***还能***纳律师意见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尴尬😓,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里面就没有“无罪释放”这个概念。
把你关起来几个月,然后宣布你“无罪释放”,你出来会饶了办案警官吗?你会不会申请国家赔偿?
你把中国法官当傻子吗?
我专业做辩护十几年,共有20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其中只有二起***直接宣判无罪,其余都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撤案或***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有些案件,从公正司法的标准***是应当依法宣告无罪的,但最终并没有取得无罪的判决,而是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给被告人以很轻的量刑,就是所谓“疑罪从宽”,而且目前,我还有两起这类案件处在跟***“拉锯”的过程中,一直拖着不肯判决。我认为,***很难做出无罪判决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法官受司法体制、司法观念以及人情关系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面对无罪案件时难以做出无罪判决。
现行体制下,***判决无罪,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不是主办法官当庭能决定的事情。也不是合议庭成员休庭合议就能决定的。这个和律师的辩护能力关系不大。有些判决无罪的案件***要请示上级***、有些会建议检察院撤回***,检察院内部也需要层报、请示。总之,和辩护律师的辩护能力关系不大,法官当庭不***信辩护意见法官能做主,要***信的话可能真做不了主。
律师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会有负罪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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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表面上要维持正确的礼貌。
但心中常常有些不屑,不要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找了一大堆理论没有什么现实的意义。
单刀直入的说。
不要忘了,每一个即使是犯罪的人她或他依然有一部分不属于犯罪的情况,不容侵犯。依然存在着需要律师来保护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这就是我的回答。
社会大众不能因为舆论而左右并在以后,影响,甚至干涉法制的天平和公民正义。
所以,
我认为不会有负罪感。法律上的辩护制度,是为了弄清事实,摆明证据,防止遗漏。进而达到或减少怨***错案的目的。辩护双方,针锋相对,只能是越辩越清,越辩越明,接近或达到事实的真相。决不会,也不允许,把黑说成白,把有说成无。有罪和无罪,都要用事实,证据来佐证。这样看来,为罪大恶极罪犯护,也改变不了犯罪事实,但对罪犯,对家属,对社会都有一个明确的交待,也显示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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