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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法律咨询,哮喘病咨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哮喘法律咨询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哮喘法律咨询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对有哮喘的犯罪人员法律有什么特别待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患有慢性病有何规定,教师患有哮喘是有那些规定?

对有哮喘的犯罪人员法律有什么特别待遇?

  哮喘不属于严重疾病,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待遇。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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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患有慢***有何规定,教师患有哮喘是有那些规定?

患有慢***,需要治疗,法律规定,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按提前30天通知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哮喘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哮喘法律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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