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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证据对自己很不利,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2. 我没有律师证,能去帮别人辩护吗?
  3. 刑事案件二审法官不想开庭,律师不交辩护词,会有什么后果?
  4. 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在网上公开案情嫌疑人口供吗?

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证据自己很不利,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1. 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感觉证据对自己不利,证据确实真实合法,但司法机关未发现或掌握,建议主动坦白承认,这是坦白属于自首,属于定罪从轻法定情形。

  2. 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侦查审判阶段发现司法机关掌握对自己证据不利的证据,证据确实真实的合法的,应当坦白承认,否则,属于认罪态度不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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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证据对自己很不利,应该这样保护自己。

第一,如果被警察讯问一定要提出申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律师可以获得简单必备的法律知识

第二,如果你是清白的、无辜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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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果警方指控属实或没有掌握全案证据,在律师帮助下主动交代则可以获得坦白或自首的认定,最后有利量刑上从轻处罚

不知是从辩护人角度发问?还是从被告人角度发问?依据辩护人没有什么需自我保护的前提,这应该是被告人发问。通常情况下,被告人最早是通过辩护人得知案件证据情况,最迟是通过庭审举证质证得知案件证据情况。

如何界定“发现证据对自已很不利”呢?“发现证据对自己很不利”就是自己的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乃至整个犯罪过程都大白于天下。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结果已经无法改变。如实交待的自己的犯罪动机最为重要,犯罪动机反映的是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这是法官在量刑时要认真、仔细予以考虑酌定的。同样的犯罪结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决定着被告人在这一罪名法定刑期内被判刑期的长短或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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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涉及刑事案件,先去询问律师你在此次案件中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就要去负责,不要想着能够逃避,要想着去面对,勇于承担,态度积极,诚实,但是如果让你承担不是自己的那份责任,你把责任划分清楚,可以是根据职责规定合同之类的纸质文书,免去额外的负担,这样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会考虑对你减轻处罚。

谢谢邀请。

一是对基本事实不能随意反供,首先以诚信争取合法权益。捏造事实反供的行为本身已涉嫌毁灭伪造证据罪,还增加举证困难,不利于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二是敢于担当,刑法正当防卫权,做过的事情,究竟属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定罪标准。有责任就担起来。

三是法律允许无罪推定辩护,针对事实陈述清楚:自己认定无罪的事实根据,引用法律条文指证自己的行为合法性。

四是确有犯罪事实的,法律还允许罪轻辩解。不能歪曲事实真相,讲明罪轻的法律根据。

我没有律师证,能去帮别人辩护吗?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由此可见,辩护人属于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诉讼参加人。

辩护人不是诉讼代理人,诉讼[_a***_]是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委托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由此可见,只有以上三种人,才可以担任辩护人。

你不是律师,但如果属于以上后两种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如果不属于,对不起,没有资格。

我就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但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

专业律师的人充当刑事辩护人当然可以,刑诉法有规定,但可行性和操作性不大。因为他们无法跨过各道门坎:查阅案卷会见嫌疑人(被告人)、与公检法办案人员的沟通等等,不做到这些就无法了解案件的全貌,因而也不可能进行有效辩护,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辩护人绝非律师不可

既使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未取得律师证,仍不得以律师身份充当辩护人,以其他身份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对辩护人作了明确规定,即犯嫌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为辩护人"。

这是说一个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委托两个辩护人。两人可以都是律师,也可以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其他公民。也可以都是犯罪嫌疑的监护人,亲友。就是说是否请律师,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请的。

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可做辩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不在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按顺序可做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过居委会,村委会或民部门同意。

我没有律师证,能去帮别人辩护吗?

律师是最常见的辩护人,但也不是唯一的辩护人类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但非律师的辩护有着相应的限制,现实中还是相对较少。所以一般来说,没有律师原则上是没有办法为他人提供辩护。若没有律师执业证还以律师名义为他人辩护,收取费用,将涉嫌诈骗

刑事案件二审法官不想开庭,律师不交辩护词,会有什么后果?

二审法官不开庭,因为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大多都是书面审理,是法律规定允许的。

律师不交辩护词,律师为什么不交辩护词呢?当事人聘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逻辑推理能力为自己提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此时,律师没有提出辩护意见,那和没有请律师有什么分别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依法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律师在二审时不提交辩护词,法官会视为律师放弃辩护。二审法官会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材料进行书面的审理。

根据刑诉法236条规定,审理的结果有以下三点:

一、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要说后果,三种后果都有可能:维持原判,发还重审,改判。

1、二审不开庭,对于一般案件来说不违反法定程序

但有的案件时依法应当开庭的,比如: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比如: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再比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除这类案件外,二审***可以书面审理,不开庭。

2、律师不交辩护词

有委托律师吗?如果有,那么应该向二审***提交辩护意见,不然,委托律师的目的何在?

3、案件的后果是根据案情和证据来判断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改判;

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不是全部,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书面审理的刑事案件,二审***才能决定书面审理,不开庭。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是律师代理二审的基本工作职责及基本义务,必须完成。

二审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二审受托辩护的被告人律师必然违规,且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审受托的辩护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极易使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及相关合法刑事诉讼权利受到损害。

辩护律师经过精准的事实、证据及法律的分析,最后形成的书面辩护意见,是维护和保障被告人合法辩护权利及刑事诉讼权利的有力武器。否则,无论是二审,还是一审刑事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存在将毫无意义,违背了刑辩律师代理案件的初衷,对于刑案当事人的损害将无可避免。这样的律师,不仅当事人唾弃,而且同样会遭到律师的谴责。

所以,二审受托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必须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无论是二审***决定书面不开庭审理,还是决定开庭审理。


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在网上公开案情嫌疑人口供吗?

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属于一般机密,不能泄露给当事人,当然更不能泄露给大众了。

尤其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能公开的案件(商业秘密等)更需要保密

有些口供涉及证人证言和其他个人信息,尤其是对某些人不利的信息可能会导致打击报复,甚至去威胁证人改变证词,影响案件审理。

案件审理结束后,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判决书,判决书上有被告人口供。

第一,不要说是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哪怕是审理过的刑事案件,嫌疑人口供属于侦查秘密,都不应该公开。

第二,大家见过上诉状,见过判决书,见过反应案件事实材料,可谁在网上见过嫌疑人口供。从审查起诉,审判,熟悉案卷的除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检察公诉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还有谁可以熟悉案卷,即使嫌疑人家属也是不清楚的。

第三,律师法也明确规定,律师应该保守代理案件过程中所获取的秘密。

所以,律师不仅不能在网上公开嫌疑人供述,而且不能将相关材料流传给其他人包括嫌疑人家属。

你好,这样做是绝对不允许的。

《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这里的“不得泄露”,当然包括不得将其公布于公众网络。实际上,在一个刑事案件材料解密之前,所有的案卷材料均属于国家秘密(只不过保密级别低而已),办案人员泄露,则属于***违法,律师泄露,一样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更不用说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案件都还处于结果不明的状态,任何材料的泄露都有可能导致发生严重后果。例如,某些证人可能做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言,如果不保密,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打击报复证人,甚至威胁到证人生命安全的。

律师在执业中,为了解案情,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委托人的很多资料、信息、证据,这些内容有的是委托人的隐私,有的是商业秘密,有的虽然不是隐私和商业秘密,公开了对委托人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律师都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律师的保密职责,是职业性质决定,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委托合同义务。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密责任,律师的保密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当然在委托人授权律师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律师不越权地公开一些隐私或商业秘密是允许的。但如果律师违反了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技巧分享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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