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前科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前科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前科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今天听到一个消息,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了!听到这个消息真的让人心里很难受!
我这朋友姓张老家湖南的,我俩岁数相差很大,以前他帮我做事,为人处事都不错,人勤快也很老实本分,还能吃苦,前些年他下班和女朋友一起玩的时候,遇到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那群小混混调戏他女朋友,后来发生打斗,结果他把人打成重伤害,被判了几年,后来就一直没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过,他可能因为爱面子不愿再到我那工作。
昨天下午我遇到他一个老乡,才听说他六月份***了,据说他进去时女朋友就分手了(很现实的原因),父母因为他的事也生病了,母亲在他***期间就去世了,父亲身体很差患了肝癌,他弟弟还在上学,他出来后因为没啥积蓄,只好打工,结果进厂人家不要有前科的,正规工地做小工也不要有前科的,找了很多次都不要,只好打零工做搬运,谁知太拼命了,身体受伤不能干力气活,去年他做了送餐员,拼命努力干,结果过了年,因为被公司查到有前科,又被辞退了,他父亲病重需要钱,弟弟大学也需要钱,家里还有一大笔外债需要还,他承受不了,整个人一下子崩溃了,那晚他一个人跑到他母亲坟前,选择了喝农药***!走之后人还是跪在他母亲坟前!
听到这个消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朋友在我那里干了一年多,人真的很老实本分,非常勤快有活抢着干,和其他人相处也非常好,就因为保护女朋友打伤了小混混,他也付出了代价,失去了几年自由!国家不是整天喊着改过自新、不要就业歧视吗?为啥非要把他逼上绝路?你说对有前科的选择动态监控,这可以理解,不管怎样他们确切做过错事,为了预防监控也正常!你说公务员,金融职业,特殊职业不要有前科的,我可以理解。流水线都不要,工地小工都不要是为啥?这些工作本质上是社会最底层的工作,都是靠血汗赚点钱,这也不要他们?一个三十多岁没结婚,还在拼命努力,目的却只是为了父亲的病和弟弟学业的人,这样的人算是坏人吗?国家难道就没有想过,有前科的全国活着的有多少人?几千万?上亿?他们中不需要靠打工养家能有多少?剩下那上千万的人都干嘛?这样的前科制度不是把人逼着继续犯罪吗?
听到消息后,我问他老乡要了他弟弟的电话,别的我也无能为力,只能打个电话安慰了一下他弟弟,给他弟弟转过去一点钱,我这朋友只有三十多岁,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他甚至还没有结婚!可以说受了一辈子罪!仅仅就是因为他进过一次监狱,真的让人痛惜!!我估计他走之前肯定会感觉“生而为人,可悲”!
首先,谈谈前科的概念。
其实,国内对于前科的理论研究比较少。不信,你从任何一部法律里都无法找到前科的概念。这就造成对前科的理解不太准确。很多人将犯罪记录等同于前科,其实是错的。犯罪记录是犯罪事实及其刑事判决的客观记载。前科是对犯罪记录的一种规范性评价。简单来说,二者是评价对象与评价结论的关系。个人认为,前科是对有犯罪记录的人的一种规范评价。
其次,前科造成的影响。
对于前科的影响,可简单概括为三句话:影响犯罪人员就业;遭受社会歧视;影响犯罪人员后代生活就业。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影响犯罪人员就业。为何如此?第一,我国很多法规直接限制了犯罪人员从事某类工作。第二,我国刑法确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依此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人员在就业时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告自己无前科。然而,犯罪人员因有犯罪记录而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而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很容易将犯罪人员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最后,缓解前科制度的不利影响——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国外通常***用前科消灭制度来解决。简单来说,前科消灭制度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进而,在就业时就不会被刁难。目前,我国确立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但是,我国尚未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希望国家引起重视,尽快完善前科封存制度和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回答到此。另外,本人最近就在研究这个问题,写了一些文章,欢迎关注、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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