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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陈有西律师为什么会千夫所指?有什么办法补救?

陈有西律师什么会千夫所指?有什么办法补救?

王陈狼呗为奸,沆瀣一气,毫无人性底线,实属社会毒瘤,遗害无穷,必须铲除,否则不能平息民愤!还有那个性侵养女的衣冠禽兽还不知道在哪逍遥!

就不信朗朗乾坤,正不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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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人辩护,没错;为人无罪辩护也没错。错就错在一审判决后,这位陈大律师公开发文,公开女童隐私,制造社会舆论,并用个人信誉为王担保。

试问问,王振华性侵女童是实,你凭什么发文并担保他只玩16岁以上女性,难道他每次玩女人你都在旁边围观?你拿了1200万的律师费及名誉损失费,就开始跪舔了,你把法律法规就不放在眼里了。

你的丑陋无人能比,不亏是讼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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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法律负责,律师对委托人负责。这本无可厚非,你对委托人做无罪辩护也没问题。但你说你的当事人只嫖十六岁以上的女孩,好象这还是个很有底线讲原则的嫖客。你怎么知道他只嫖十六岁以上的?嫖前他问年龄还是你问年龄?每次嫖都通知你吗?你给把关吗?知道你给一些人做过辩护,在律师界有点名气,实际上象这种拿钱后胡言乱语,靠歪门邪道辩护的,早该整治了。这些人都是学西方的奇谈怪论,毫无中国的仁德可言。同时这些人常常还以一幅先知先觉者自居,散布流言,是国家不稳定的催化剂。

专业角度法律钻,沆瀣一气狼狈奸。

百姓皆知是非错,依法严惩恶滔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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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直接就是魔鬼👿!律师陈有西以他实际的行动和专业的知识给光荣而神圣的律师行业实力抹黑!网络是文明的,司法是公正的!尊敬的检察官和法官们,就看你们的了![赞]


陈有西代理***的案件,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其实按正常的程序走就行了,为***做无罪辩护,也是很正常,因为毕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至于成不成那就是看被辩护人的造化了,这一切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走,陈有西也不会那么惨。

关键是陈有西在接受媒体***访时,说了太替***开脱罪责的话:他嫖娼也是有底线的,从来不嫖16岁以下女性。真是一石激千浪,***都有底线,***可以啊。那么9岁女童和12岁女童又是怎么回事?拿全国人民当瞎子吗?并且他的这句话已经违背了做律师的规定,不仅暴露了***经常***违法的事实,而且还很有可能不止这一次***猥亵案件,只要深挖牵线人,一定会有新的收获,这句话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这还不算他又稀里糊涂的在微博上发了个声明,把上海做的鉴定完全推翻了,并且对媒体称自己在本案件拿多少钱,和本案无关。

一个知名律师做人,还不如一普通老百姓,普通人都能看出来哪是善,哪是恶,而一个律师,却如此没脸没皮的说这些既伤害原告,又伤害被告的话,真是连做人的底线都没有,别说做一名律师的底线了。

如果人为了钱就可颠倒黑白,信口雌黄,置受害人于不顾,这样的人比作案的***还要丑恶数倍,法律是用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不是让人任意践踏,肆意妄为的。

根据目前的舆论形式,陈有西想挽回自己的声誉,必须要站在受害女童的角度去辩护,估计补救的机会不太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穷尽法律事实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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