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游荡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游荡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想问问大家对律师的看法?
以前,我由于工作性质,为本单位与外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经常与律师打交道。说句心里话,我对个别律师的印象并不好。
律师是高尚神圣的职业。不得不说的是,律师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真正好的律师大有人在,但相对差的却也不少。从根本上说,这取决于个人人品及素质。
比如说,作为打官司的一方,都抱着胜诉的心理。既使打不赢,也存有几分侥幸。有时也觉得一起经济纠纷,因为理亏,没有胜算的可能。聘请的律师,心里也很清楚。明明知道打不赢,却把话说得模棱两可;牵强附会的理由,列出一堆。往往不把话说透,或者行,或者不行。让委托人抱着热罐子,其实瞎耽误功夫。说了半天,最后落实到一个钱字上。签协议,讨价还价,如同买卖交易。到最后,官司没打赢,倒把话说明白了,要么是证据不足,要么是理由不充分,推来推去。总之,是一场打不赢的官司。请问,开始为什么不把这些话说清楚?早知败诉,何必折腾?
有的律师,不管官司结果如何,只要接手了,过问了,出庭了。那对不起,该付的费用,一分不能少。当然,律师也是劳动者,有付出就有报偿,无可非议。遇到这种情况,单位虽有抱怨,官司没打赢,却破费了银子。又有什么办法呢!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个律师的水平不行。下次再有这种情况,想着找个好律师。
我自始至终尊重律师这个职业,但经历也告诉我:有的律师,是队伍中的瑕疵,把高尚的职业亵渎了。
律师这个专事为官司辩护的职业还真是不容易。律师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从根本上说,这取决于个***品及素质。
我曾有一点劳务纠分,想咨询如何解决。抱几分希望聘请律师,而律师倒也很热情,给人感觉象是接了一单生意。他总把话说得模棱两可,理由列出一堆。往往不把话说透,或者行,或者不行。让委托人希望满满的。说到最后落实到一个"钱″字上。签协议,讨价还价,实在让人傻眼一一官司打下来,得不偿失!
一个朋友,了解我的情况后,他劝我别找律师了。为什么呢?他说他打官前与我的情况完全一样,打官司前,律师说可以打嬴,结果官司没打赢。
律师是不管官司结果如何,只要接手了,过问了,出庭了。该付的费用,一分也不能少。
申请法律援助觉得事情不是很大,就连在网上咨询一下也是要收费的。还真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纠结时,也没哪个律师大爷说我来为你免费打官司。
听人劝,得一半。得不偿失何必找麻烦。
当然,律师也是劳动者,有付出就有报酬,无可非议。
律师是一份一职业,职责是在法庭上为受到指控的一方辩护,让其有维护利益和辩解的权利。即使对方是真正的罪犯,为其辩护也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对律师不满,主要源于两点,第一,他们为罪犯辩护。
在他们为罪犯辩护的时候,我们会认为他们善恶不分,一心只想赚钱。但是反过来想,在没成事实之前,我们不应该给嫌犯一个解释的机会?万一他无罪呢?万一他是被诬陷或是栽赃呢?万一那个被栽赃陷害的人又正好是我呢?律师这个职业并不是为罪犯而存在,它为所有人存在,因为你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个人是不是罪犯。
三国中曹操逃难到一朋友家,朋友半夜磨刀杀猪待客,曹操误以为要杀他,杀了朋友全家,说出有名的一句话:“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他根本没给朋友一个解释的机会。国共内战期间,蒋介石对***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留下多少冤魂。
著名的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妻子被杀案,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疑罪从无案件,宣判那天,美国几乎所有人都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围在电视机前(当时的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也不例外),等着看判决结果。当时所有人都认为是辛普森杀了妻子和其情人,但在律师的辩护之下,陪审团定辛普森无罪。虽然民众大失所望,但对法律的公平性和判决结果都无不满。这是美国的法律使然,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即推定无罪,美国的法律是宁可放过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高人性化的。
谢友邀,律师本身是好的,在现实中本身是个良心职业,既围护雇主利益又维***律的公平,但现实中很多人把雇主利益放在首位,因为金钱和利益出卖了良心良知,亵渎法律的神圣,钻法律空子害人。
现在小区存在很多流浪狗、流浪猫,有相关法律和部门管理吗?
真不知道***的有关部门有没有管!因为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是很多流浪猫狗四处游荡:这个问题我的意见:一鼓励有能力的爱宠人士收养;二鼓励支持建立一些收养基地:三坚决实施绝育(主要是收养基地)四是对老弱病残又无力解决的:唉:安乐了吧:坚决反对杀烧丶打等恶劣行径:过于恶劣者应入刑!
有城管部门管理。
现在的流浪猫、流浪狗多也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人造成的。喜欢时养个宠物,不喜欢就扔掉了。那也是一个生命啊,也是有感情的。希望有一天能立法保护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同时也要惩罚随便抛弃伤害弱小动物的人。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地球不只是属于人类。
经常看到虐待猫狗新闻,觉得很难过,一只可怜的小动物,何至于如此伤害。国家已经立法把猫狗从观赏动物改为陪伴动物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希望不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其实管理要从源头管理,要有完整的管理程序,中国的流浪狗猫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以严重的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的原因也就是不[_a***_]任的乱养,高兴了就弄只养养,不高兴就随便丢弃。真爱宠物不是凭心情,而是种责任。所以养宠物应该申请备案,利于管理,出了事情也好找到宠物主人,合理有序的申请认养以不扰民为根本!也会大大减少养与不养之间产生的矛盾!
小区强行让业主买车位或者以每月300元租,物业的做法合法吗?
第一,小区当初规划有地面停车场的应该是小区业主公摊地,应该是可以停车的。第二,室内停车场就要看规划中是否是单独的,没有侵占业主的面积。任何小区停车场它的特性就是为小区配套的是为业主停车用的,不得他用。小区业主应该尽快成立业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据了解,目前对于地下停车场规划为人防工程,该法规规定谁投资谁受益,因此一般开发商对地下停车场拥有支配权,此权益区别于常见的业主公摊区域,而开发商出售的也只是使用权,因为它自己也没有产权,现实中开发商一般会以很高的月租来倒逼业主购买使用权以达到收益最大化。而业主无论是向相关***投诉甚至起诉,都得不到业主想要的结果。因此这个问题就是游荡在法律边缘,此举并不违法,但是一定不合理,目前国内唯一可以解决的方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解除开发商的物业合同,另外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不要相信大的开发商如何诚信,所谓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开发商再大再有实力,也不会拿出一毛钱给业主,反而一些小的物业公司倒是为了生存遵章守矩,做为一个物业公司从业20年的人,我深知里面的套路
什么样算性骚扰?
***分为两种(夫妻关系的除外),第一种,肢体触及异性身体,或者异性隐私部位。这种***是显***。
第二种是语言骚扰。比如跟异性或者有异性在场的场合,公开说涉性段子,这种情况就属于语言上的***。
导师百般刁难,算不算***,首先说下哪些行为算是***。
现实生活中,在公共场合,比如公交车上,地铁上及饭店休闲***场所。
有些女性穿着过于暴露,遭到男性的"咸猪手"或语言调侃,其实这男女都属于***行为。
在公共场合,女性应当要保护好自己,别穿那些坦胸露腹,让男人有可乘之机。
你穿着严实一点,男人就不至于伸手去摸你的臀部和大腿,暴露的穿着是引来***的罪魁祸首。
对于遭受***,要大胆地反击,而不是一味忍让,那样只会助长***者的气焰。
最好是避开,别正面发起冲突,那样上当的肯定会是女性一方,你哪有男人那么大力气,所以只能智取,不可力敌。
有些男性在公共场合,会做出令人难堪的举动,例如裤子不拉拉链,故意把玩***,这是严重的***行为,甚至成为病态!
***,肯定涉及性的问题!
一般界定***,首先,男女双方不是夫妻关系,不是情侣关系,在平时的交往中有以下两方面,即可界定为***。
其一,肢体方面的***,人体结构有能显示性别的部分,如女人的***等,当然还可以扩展到***,甚至外露的任何肌肤,都是不允许异性动的。如果在工作中,或陌生人在乘坐地铁、公交的过程中,有意接触抚摸,即可界定为***!
其二,语言方面的***,人是情感动物,能用语言表达心里的想法,所以,当在男女之间交流时,如果出现带有性色彩的语言,包括用语言描述对方身体性特征,用语言描述有关性活动的现象,都属于***。
其三,信息方面的***,现在,手机成了人们联系交流的主要工具,但也有坏人借此为骚扰别人的工具,比如,男女之间,利用手机,发送含有***息的文字、语音,发送含有***息的图片、视频,都应该界定为***!
什么是***?当一个异性用言语去挑逗你,用手去摸你的胸或者臀,又或者试图去搂抱你。***如这个男人是你喜欢的人或者是丈夫和男朋友,这就会被之为爱抚和情趣。***如你不喜欢这个男人,那么他的行为就被称为***!
无论是在职场上或者学校里,被上司、客户、老师等以利益诱惑又或者职权胁迫的“潜规则”大部分都属于***。当然还有一部分人***自己的隐私部位,或者借此做出些不雅的动作同样也是“***”的一种!
所以说***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甚至许多婚外情的产生都是从***开始的。毕竟***和诱惑的性质类似,只是***相比诱惑更不受欢迎罢了!而经常被爆光的“咸猪手”就是***的一种,而在农村这种“***”更被称之为“占便宜”!
男性故意摸女性穿着短裙***在外的大腿。男性故意摸女性胸部,是隔着衣服那种。男性手伸女性衣服***或手伸进女性***摸***,那叫猥亵,比***严重。以上前提,不是夫妻和情侣关系!
即将毕业,导师百般刁难,是不是***?
1.语言威胁
导师语言威胁,潜规则,你不跟他上床一次,就是不给你通过考核之类。
2.行动追求
导师喜欢上了你,不是单独请你吃饭,就是单独约你看电影之类。你拒绝了导师,导师还在纠缠不清。放言,你不做他女朋友,就不给考核通过。
以上2点属于语言***,做为导师应该为人师表,用手中的权利达到侵犯学生的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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