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异议辩护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异议辩护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不认可怎么回答?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不认可,可以等公诉人宣读***书完毕后,举手向法官申请答辩,经法官允许后方可进行辩护。
在公诉人宣读***书期间,不得随意打断公诉人宣读***书,不得用侮辱词语顶撞公诉人。答辩要依理依据文明答辩。不得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不服判决还能上诉吗?
我国审判实行四级法院经过一二审终审制,二审即终审,被告不得上诉。二审判决生效后,如果有新的证据、事实,发生枉法裁判,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都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很难……
不可以,本人作为律师告诉你,我国是两审终审。但是我们国家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确实能够证明原审生效判决错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程序有问题,我们可以申请再审!
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很遗憾的告诉你,不能了。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即案件经过二级***审理程序即告终结,当事人、检察机关不服一审***裁判,只可以向上一级***上诉或者抗诉,二审***作出的裁判即为终局裁判。
如果当事人、检察机关对二审***作出的裁判不服或者有异议,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二审裁判不服,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当事人向***申诉,要提交相应的申诉状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并说明理由,是否启动再审程序,由***审查决定。即当事人只有建议权,是否同意由***决定。
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机关向***提起再审抗诉。
当然,错过了二审程序,要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翻案在我国现行的司法实践中,难度极大。
总之,当事人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应当重视二审程序,在二审程序中要充分提出辩护理由,说理充分,论证详细才有可能让二审***信服,而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再审程序。否则,申诉之路,注定是坚苦而坎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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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上诉。
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则上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这个刑事案件经历二审,如果维持原判,是不可以上诉的。
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上诉人一般是不服一审判决的一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虽然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再审也是一种非常重要救济程序,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当事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送达后立即生效,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不能再一次提起上诉,只能提起申诉。
对二审案件的申诉,可以向二审***的上级***或检察院提起。但是是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决定权在***,当事人充其量只有建议权。
不过,从近年的司法实践看,二审以后进入审判监督程序非常难,除非有非常过硬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异议辩护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异议辩护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