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范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知识产权法律询问题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2. 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
  3. 侵犯甬优稻种知识产权案引出的话题——一粒优质稻种非法外流,危害究竟有多大?
  4. 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例子?
  5. 有哪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事,其实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著作权?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存在十大经典案例因为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商业活动使用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涉及范围广,案例也非常多。
其中十大经典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美国著名’***ile’商标纠纷案例2.雷霆应用商标权侵权案例3. 安徽FF游戏侵权案例4. 北京电影制片厂《大明宫词》著作权侵权案例5.华谊兄弟《心花路放》侵权案例6.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案7.著名电影《盗梦空间》与著作权侵权案例8.国内享有极高知名度的绿箭口香糖商标***案例9. 罗永浩创业公司锤子科技口红侵权案例10. 玄武科技专利***案例以上案例是十大经典案例之一,它们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和影响,值得关注与学习

存在十大经典案例,包括但不限于:1.苹果公司与三星电子的专利侵权案;2.华为公司与美国高通公司的专利***案;3.微软公司与中兴通讯的专利权利案;4.摩根士丹利被控非法转移商业秘密案;5.谷歌公司被控侵犯Oracle公司的专利案;6.小米公司与山寨机制造商的侵权诉讼案;7.亚马逊公司被控侵犯卖家知识产权案;8.苹果公司因app Store上的侵权应用被控侵权案;9.微软公司因侵犯i4i公司专利被判赔偿案;10.优酷土豆因侵犯爱奇艺公司的版权被立案
这些案例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难度,也提示企业要重视成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范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

 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偷税漏税:一些会计人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协助企业进行偷税漏税,例如通过制作虚***的财务报表、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手段,使企业少缴或者不缴税款。

2. 提供虚***财务报告: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企业管理层的需要,故意提供虚***的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从而达到个人目的。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范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挪用公款:一些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企业的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投资,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4.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些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问题时,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例如使用盗版的财务软件,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范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侵犯甬优稻种知识产权案引出的话题——一粒优质稻种非法外流,危害究竟有多大?

***是农业的“芯片”,在“十四五”规划中强调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近日宁波市破获一起侵犯甬优稻种知识产权案,涉案***共计24万吨,***的来源属于非法外流,制种基地的农户为了获利违反制种合同规定,将制种的“甬优”系列***非法出售,已经严重侵犯种业知识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一粒优质稻种非法外流,危害究竟有多大?首先,非正规育种企业制种的***,***会优劣掺杂,严重影响到购买***的种植户种粮收益,经常导致局部大面积减产,严重影响粮食产量及食品安全。第二,严重损害育种方的权益,“甬优系列”由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育种团队耗时数十年自主研发培育。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侵犯种业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有发生,“金粳818”、“C两优华占”“龙粳31”等知名水稻品种均出现过侵犯***案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自2013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以来,法庭受理植物新品种***案件283件,其中245件是植物新品种侵权***。

优质高产的新品种,为粮食节本增产增效发挥重要的作用,据测算,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可以说,没有严格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很难有良种创新的研究成果,也就没有粮食连年丰收的局面。所以说,打好种业翻身仗,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根本保障。近年来各省也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家,这不仅是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也是在保护种植户种粮有稳定的收益。

云众地[_a***_]宗旨:科普种植技术知识,解决农民种植的难题。更多种植技术知识,欢迎关注【云众地】

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例子?

陶瓷技术被“偷”。

农业社会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极为淡薄,更谈不上保护,因此向工业化转型过程也是对知识产权认知和保护逐步提高和加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免不了“交学费”。网传最多的,就是我国独此一家的陶瓷技术被一些国家“偷”走的故事,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一些长期经验积累的技术甚至是被无意中“送”出去的

有哪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事,其实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著作权?

热爱文学的朋友都知道,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同人作品”,并且大家都已习以为常。但是,所谓的同人作品确实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所谓的“同人作品”,就是将其他作品中的人物照搬过来作为自己作品中的人物,照搬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原著末尾续写故事情节,另一种是创作一个全新的故事。

由于同人作品所借鉴的人物形象,已经在原著中深入人心,就算原著已经迎来大结局,读者们依然对那些深受喜爱的人物的命运兴趣盎然,于是很多不知名作家利用读者这一心理就照搬人物形象进行创作,同人作品也就应运而生。

坦率地说,同人作品的读者受众还是很庞大的,优秀的同人作品深受读者喜爱。但是,创作同人作品如果没有经过原作作者的授权,那么就是侵犯原作作者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法赋予了著作权人改编权和人物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未经作者授权其他人擅自使用人物形象,如果是续写剧情那么就侵犯了作者的改编权,如果创作全新的故事情节,那么就侵犯了作者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比如前段时间,作家江南创作了一部名为《此间的少年》的作品,虽然剧情全属原创,但是却使用了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诸多人物,比如乔峰、令狐冲等著名人物。金庸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最后法庭也判决江南确实侵犯了金庸的著作权。

谢邀回答,

关于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我个人认为,在任何新事物出现后未经申请,出现的产品一律应不该称为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应该在一定条件内,获取专业机构认可。例如去年风靡一时的共享单车,从某叮单车,从最开始的营销理念到市场规模可谓是非常不错的。但随着某拜和某O的共享单车的融资体系逐渐形成,慢慢取缔了!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三个权利其实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随处可见侵权的事情。

打个比方,字幕组。相信大家都看过字幕组翻译出来的美剧、动画、电影等等***作品。其实这些都是侵权的。***作品制作方对作品的播放、翻译、下载是享有权利的,字幕组制作字幕并且提供下载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也是这一个原因,当年******网站被关。

另外一个可能不会被注意到的是字体侵权。方正公司针对字体维权的案例在著作权领域非常广泛,很多淘宝店主、各类公司都收到过方正公司的函或者被方正公司投诉过,其中最有名的是方正诉暴雪一案。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律师都会建议设计师用开源字体或者买打包好的正版字体包。

另外,说一个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我觉得也相关的事情,就是表情包的使用。去年“葛优躺”表情包风靡,但是不为人知的是,葛优起诉了艺龙公司在微博使用“葛优躺”表情包,认为侵犯其肖像权,今年2月获赔7万余元。如果是涉嫌商业使用表情包的朋友,请引以为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问题案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2977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