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原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方向选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方向选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2. 刑事审判法庭布置标准?

刑事辩护律师作用什么

刑事律師,在被告人拘留到開庭之間,辯護律師可直接到拘留所跟違法犯罪分子,探套案情情況,從那個方位減輕對被告人最有利的證據,爭取保候審或改變對***的從輕處罰的法律漏洞,所以,***一般都會請刑事律師進行辯護。

刑事案件辩护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一是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活动,阻止发生冤***错案。二是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控辩审三方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缺一不可。

控方,通常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公诉,也就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起诉讼。虽然理论上控方既要发掘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也要发掘其无罪或罪轻证据,但通常在我国打击犯罪是先于保障***的,所以控方往往更着力于发掘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而审方,也就是法院是居中裁判的,***在诉讼中的作用是相对被动的,它的职能虽然也要求查清事实,但它不能依职权调查调取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或无利的证据。

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只有辩方,一般由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控辩审中,只有辩方是代表私权利的,在与公权力进行对抗。在西方的法谚说,刑事诉讼就是国家对个人发动的一场战争,那么在这场战争中,律师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雇佣的私人部队。

律师可以侦查阶段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予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向侦办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替犯罪嫌疑人控告申诉等等。

刑事审判法庭布置标准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刑事辩护方向选择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3、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对于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认定基本成立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交到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经过审查***和司法判决两个[_a***_]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还可以上诉处理。

刑事审判庭主要分五大区域,正面正中是审判席,是审判人员的席位,审判席前正下方设有书记员席位;审判席的右侧是公诉方席位,如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被害方也在此方位;审判席左侧是辩护方席位;审判席的对面正中则是被告席;被告席后方是旁听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方向选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方向选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28641.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