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服务领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服务领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也经常有朋友很坦诚的问我在为坏人辩护时是什么心态?
说实话,没有什么比律师为坏人辩护更容易被人所误解的了!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为受害人代理案的律师被人夸赞是善良正义的好律师,而为***犯辩护的是律师被骂***,没底线没道德,为了钱出卖良心!
骂律师的人,可能你被无良律师坑过,或者你不能正确理解法律。但无端骂律师的人,只能暴露他的无知。至于说律师为了钱,你工作难道不是为了钱?
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是坏人吗?
打个比方,有个人的女儿被人强奸,他一气之下把***犯杀了,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是否有情可原能在法律上得到轻判?!好坏是主观性评价,而法律讲的是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因此,律师为坏人辩护只是他的本职工作。
我相信指责律师为坏人辩护的人是善良的,但只有他和他的家人需要律师辩护的时候,他才能体会到律师的重要性。
再打个比方,某天你一睁眼,被指控为***犯抓了起来,你的对手是谁?是检察院!你孤零零一个人怎么去对抗强大的国家机器?!你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律师,你是多么孤立无援,国家机关指控你有罪,你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如何自证清白?!没有律师的帮助,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何个人都不过是个蝼蚁!
因此,我们律师为***犯辩护不是基于对他同情,而是如果他是有罪的,让他罪当其行,如果他是无罪的,我们的职责是让他免受其冤!
我经常讲的一句话:民众对律师的态度,尤其对为***犯辩护的律师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简单一句话:***犯依然是“人”,辩护律师的存在,是为了在追究其犯罪的同时,保障其作为“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杀了人,去肆意践踏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那就与原始社会没分别了。
首先,***犯的前提是已经被确认定罪。被确认为***犯,才叫***犯。没被确认之前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介于有罪或者无罪之间。
喷律师的请带点脑子,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刀,旁边死了人。这时候最需要律师的就是你吧?法律不是看似有罪就定罪,是要拿证据的,即便是你亲手杀的人,也要分精神状态。任何人都有***,都有为自己辨罪的权利。
我承认律师的确有些昧良心的,但不要以偏概全。律师本身的任务就是为自己当事人辩护。就好像中美对战,你能说美军士兵都是坏人吗?即便美军是侵略者?他们也只是听从国家的安排。
那我想问你,你怎么就确定这个被告一定就是***犯?在场的法官、陪审员、律师、听众等等都没亲眼看见事发过程,难道你断案就是凭空想象,不用证据?说话前先想想你说起的话是不是合逻辑。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有哪些?
目前来看,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比较大的作用:
毕竟大多数嫌疑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刑事案件,突然间与外界隔绝,见不到亲人,寻求不到帮助,而且面临着侦查机关的高压盘问,精神上极易崩溃。
此时律师的介入,对其心理上精神上会起到安抚作用,通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法律知识的了解,也会无形中对嫌疑人的情绪起到稳定作用。
第二,了解罪名,给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罪名以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经过认真研究,可以大概知道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
让当事人及其家人不至于手足无措,忙中出错,甚至病急乱投医,花了不该花的冤枉钱,更严重的是由于病急乱投医,可能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机会。
第三,如涉案性质相对简单的话,可以要求[_a***_]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
由于目前正在由羁押为原则向非羁押原则转变的过程中。办案机关的思想观念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变。此时通过有效的沟通,很有可能将嫌疑人有挤压状态转变为非羁押状态。
上述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话,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调查取证权
嫌疑人一方只有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可以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罪轻,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等,无罪的证据等。
二、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必须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三、发表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只有律师在批捕前才能向检察院发表案件的相关意见,例如不构成犯罪,案件事实不清,罪轻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定性不正确等意见。在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前,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交、陈述上述意见。在实际案件中,侦查阶段请律师是效果最好的,可以有效维护嫌疑人的正当权利。
例如,有的案件,没有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也就是没有具体的构成犯罪的标准,2016年以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就没有,对于掩饰1000至2000元是否构成犯罪,有的地方作为犯罪处理,有的地方治安处罚,请律师在侦查阶段完全可以拒理力争,为嫌疑人脱罪。2016以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就统一成了3000元。
例如正当防卫案件,在侦查阶段请律师,为嫌疑人定为正当防卫,或者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最大,才有可能为嫌疑人维护正当权利。否则,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想为嫌疑人请律师辩护为正当防卫,概率实在太小,1%都达不到。因为批捕后改为正当防卫,意味着检察院错了,牵扯一系列的追究责任等问题,所以现实中比较少见,这就是造成冤案的原因之一。
四、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向相关机关控诉。例如被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
总之,我认为,在侦查阶段请律师最划算,最管用,最及时,律师的作用还不止上文所述,例如还有促使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
我长期担任公安局公职律师,以上分析是我多年的生活经验,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关注“生活法律百事通”,我将为你带来更多刑事和生活法律知识,帮助你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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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突然被羁押,进入一个陌生而封闭的环境中,通常心理压力非常大,惶恐不安。对家属而言也一样,亲人突然被羁押,心情同样紧张惶恐。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也能安抚其家属的情绪,并表达了对该案件的关注与支持,从而使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来配合办案机关的讯问及后续工作。
2、一般事情发生后,往往家属对案件的事实经过都是一知半解的,即便从办案机关处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也是片面、残缺的,况且律师无法在侦查阶段进行阅卷,所以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会见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这样对于整个辩护工作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有助于律师尽早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还能为犯罪嫌疑人尽早制定辩护策略,促进日后的辩护工作顺利开展。
3、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所涉及罪名都并不了解,以及对法律法规中的法条、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都不是很清楚。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解释该罪名的定义及构成条件、追诉标准、量刑标准等,还可以令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能更为清晰了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根据案件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初犯偶犯、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因其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取保候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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