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韩愈讲刑事辩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韩愈讲刑事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诗鬼是谁?你喜欢他哪首诗?
“诗鬼”为李贺,是中唐代的浪漫主义诗人。我喜欢他的《金铜仙人辞汗歌》全诗如下
魏官牵东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
空将汗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很喜欢“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佳句,字意为倘若上天也有感情,也会随着岁月蹉跎而老去。形容强烈的伤感情绪,也指自然界是无情的。
可惜的是李贺英年早逝,在27岁时便画上人生的句号。但他的佳作却千古流传,他的“天若有情天亦老”被纵多后人引用,这也是对他的才华一种肯定。
古代的县令身兼多少职务?是怎样的?
古语有云:宁为县官,不为京官。 从秦始皇时代设置到推翻满清结束,县令的设置共有2000多年的历史,县令是朝廷有编制的正七品官,古代县令的权力是高度集中的!工农业、治安、税收、审判、教育、土地流转、水利兴建等要害部门全部由县令一个人掌握。朝廷除了任命县令管理县政之外,还配置了若干佐贰官协助县令;此外,县衙还有一大帮衙役、胥吏。至于其它的还有文书师爷、刑名师爷、钱粮师爷,包括衙役,县丞等。《宋会要·职官》给知县或县令规定的职责是:“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给纳之事,皆掌之。”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两者职务兼于一身。政治,财政,税收,治安,司法等若干职能于一身。
且从秦朝起“皇权不下县”的影响,县令是中国古代吏治的最基础的一换。
他们不仅要管理整个县的治安,还要负责整个县的财政税收,另外还要负责安抚百姓。一个好的县令,也可以让整个县繁荣昌盛。
秦朝,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设立县令。战国末年,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朝法令,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县官称为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为长,也就是县丞或者县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古代的县令,还是比较悠闲的职务,如果有人击鼓鸣冤,那么县令就需开庭审理此案,另外,还要负责治安问题,治安问题是小事情,也可以说不用管,征兵和税收这些也可以安排下去。
也就是说,古代的县令要偷懒,可以恣意的玩,没人管,如果要勤政,事情也多如牛毛,数也数不完。
古代的县令,身兼数职。既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又兼现在的县委书记和法院院长。既是公检法的头头,又是***的头头,管的挺多的。简单地说,县令就是一个县内的土皇帝。不过一般情况下,古代一个县的人口大约相当于现在乡镇一级地方单位的人口。
作为县令,既要在辖区内推行朝庭的法令,替朝庭收捐收税,又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进行判决,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当然,对于一般的案件,下面的人早就把一应工作准备就绪,县令升堂断案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但若出了人命大案,县令就要亲自过堂审讯。县令断案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若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一般审问一下就可结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缺乏证据,而嫌疑人又死不认罪,就大刑伺候,直到嫌犯招认为止。这样的断案方式自然免不了冤***错案、草菅人命之事发生。毕竟,像狄仁杰和包拯这样的断案高手是少之又少的。
古代的县令,在早期郡县制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兼市委书记,在明清等时期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长+县委书记(或县级市一把手)。
同时,还要兼任相当于地方***一把手+首席法官,以及检察院、公安局、综合执法、税务局、民政局、劳动局、教育局、农业局、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宣传部的书记(实际的一把手,各职能虽有自己的担当人,但决策权不独立)
因为古代的县行政机构中行政人员极少(多数朝代的县行政人员只有县令、县丞、主簿),所以古代的县令还真得是“多面手”,用现在的解释就是:是县长,是公安局长,是检查院长,是法官和***院长,是消防大队长等众多兼职,并不是古代县令喜欢这样身兼数职,而是机构设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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